争议案例分享(486)内墙抹灰套用定额的计价争议

争议案例分享(486)内墙抹灰套用定额的计价争议

争议案例分享(486)内墙抹灰套用定额的计价争议

发布单位: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阅读量:17发布日期:2026-03-20

某产业园工程,2024年3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项目内墙抹灰构造做法为:“①20厚M10水泥砂浆找平;②专用界面剂一道;③基层”。发承包双方就内墙抹灰综合单价确定时“20厚M10水泥砂浆找平”和“专用界面剂”套用定额子目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本项目按毛坯标准交房,内墙抹灰无罩面收光要求,应按底层抹灰相关定额子目计价;界面剂已含在抹灰定额子目中,不应另外套定额子目计取。

承包人认为,本项目内墙抹灰工序就是验收前的最后一道工序,为满足验收标准要求需做压光工作,应按一般抹灰相关定额子目计价;本项目设计选用新型专用界面剂,应另外套定额子目计取相关费用。

三、我站观点

根据《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1期)》第20条解答“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计算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子目,其中墙柱面有块料面层的套取底层抹灰,其余套取一般抹灰”,本工程抹灰工程交付竣工验收时无块料面层,“20厚M10水泥砂浆找平”应执行一般抹灰相关定额子目;根据《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3期)》(粤标定函〔2020〕6号)第11条解答“定额抹灰子目已综合考虑界面处理的工作内容,不再另行套用子目”,界面剂无需另外套定额子目计价。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98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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