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案例分享(616)沟槽回填材料选用及清单漏量认定的争议

争议案例分享(616)沟槽回填材料选用及清单漏量认定的争议

争议案例分享(616)沟槽回填材料选用及清单漏量认定的争议

发布单位: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阅读量:25发布日期:2026-09-23

某污水处理厂工程,2021年11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71.1条第(1)款约定“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已明确包含在合同及招标范围之内,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表述清晰的项目,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与其项目特征相应的项目,但工程量清单所列示的该项目工程量与按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相比少计,并且因该量差乘以合同文件中的清单合理报价所引起工程价款变化超过有效合同价款的1%或10万元的,视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存在重大漏量⋯⋯结算时经发包人审核同意予以合同价款调整”。项目招标图纸第三册结构专业《总图管道基坑支护设计图(二)》载明管沟回填做法分别为柔性管道(HDPE、钢管)沟槽回填中粗砂至管顶以上50cm,钢筋砼管沟槽先回填中粗砂至管中位置、再回填良质土至管顶以上50cm;招标图纸第一册排水专业《工艺施工总说明(一)》则规定管沟回填按生产用金属管道、非金属管道分别设置150mm、200mm厚中粗砂基础,采用原状土回填。现发承包双方就管沟回填是采用中粗砂还是原状土以及是否属于清单重大漏量需调整合同价款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总图管道基坑支护设计图(二)》管道回填示意图明确HDPE管及钢管沟槽回填中粗砂至管顶以上500mm,《工艺施工总说明(一)》与该图纸不存在矛盾,因为工艺管道的主要材质为球墨铸铁管、PE管、PPR管,因此工艺管线回填部分招标工程量按原状土回填计算,招标工程量无误,不存在合同第71.1条约定的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事件,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承包人认为,两份图纸关于沟槽回填明显存在矛盾,应该按结构专业图纸进行施工和计量计价。因此,回填材料应按结构专业管道回填示意图设计为准。沟槽回填砂工程量少计应属于合同专用条款第71.1条约定的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事件,应予调整合同价款。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来函资料,《工艺施工总说明(一)》涉及的管道管材包括HDPE、钢筋砼管、钢管、PE管、PVC-U管及不锈钢管等,《总图管道基坑支护设计图(二)》涉及的管道有HDPE、钢管、钢筋砼管三种管材。两份图纸对于HDPE、钢管、钢筋砼管的管沟回填做法存在不一致情形,主要差异为管沟中粗砂回填的高度表述不一致,除此之外的其他管道的管沟回填做法一致。对于HDPE、钢管、钢筋砼管的管沟回填做法设计有差异的,建议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待设计单位明确管沟回填做法后,如符合合同专用条款71.1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事件的,可调整合同价款。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82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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