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综合体育场及其室外配套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128号   )

关于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综合体育场及其室外配套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128号   )

关于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综合体育场及其室外配套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128号   )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4-12-27

粤标定复函2024128

广州市润合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3年9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州市润合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施工过程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平衡报价调整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68.2.2.4条关于施工图重计量约定了不平衡报价的认定原则和相应的单价调整方法及不平衡报价项目的处理原则。但招投标阶段仅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并未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投标人就此提出疑问,招标人的答疑明确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不做限价要求,也未提供招标控制价单价。现发承包双方就重计量阶段是否调整不平衡报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对不平衡报价有明确约定,应按合同约定对不平衡报价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承包人认为,招标时未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明细,无法判定所投单价是否为不平衡报价。合同签订时的合同价为中标的综合单价,应根据合同签订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不应进行调整。

我站认为,虽然招标文件与合同专用条款68.2.2.4对不平衡报价的认定原则和单价调整的计算方法及不平衡报价项目的处理原则进行了约定,但招标阶段承包人已提出答疑,要求提供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明细,发包人仍未提供,并明确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不做限价要求,则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报价投标时无法判定其是否为不平衡报价,故工程重计量时,原招标工程量执行相应的中标单价,方能保证中标总价不变。

二、关于超长钢护筒段桩成孔及混凝土工程量计算的争议

本工程招标技术要求灌注桩需采用长护筒(护筒长度≥10m),招标图纸未有相关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灌注桩以立方米为计量,项目特征为计价综合考虑地质情况、成孔方式、护筒类型、护筒长度、桩头截面、桩头高度等。而实际施工图纸显示,灌注桩平均桩长约72m,支承钢屋盖立柱的桩基超长钢护筒平均长度预估约40m,其他部位的桩基护筒长度需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平均长度预估约20m,钢护筒方案最终由试桩及经参建各方确认。护筒内径应比钻头外径大200mm,护筒外径取D+200mm+2t(t为护筒壁厚),护筒段桩径相应加大。承包人按实际施工图纸及经审批的施工方案采取了超长钢护筒工艺组织了施工。现发承包双方对超长钢护筒段桩成孔及混凝土工程量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工程量。承包人认为,超长钢护筒段应按施工方案中的实际成孔直径计算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工程量。

我站认为,本工程灌注桩实际施工图纸要求与招标时相比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故建议发承包双方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立方米计量,按不同设计截面在桩上范围内以体积区分两部分计算:钢护筒长度10m以内的,因护筒内径大于设计桩径产生的混凝土浇筑量差异,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故仍按原投标报价执行;超出10米以外的,应根据桩设计截面重新组价,桩的混凝土消耗量以钢护筒的内截面积乘以符合设计要求的实浇混凝土长度按体积加施工损耗进行调整。

三、关于基桩全回转成孔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招标清单开列了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项目,招标图纸仅明确灌注桩采用旋挖成孔,机具及工艺的选择、护筒埋设要求按现行的规范和规程处理。2023年8月的《关于南沙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体育场工程安全的会议纪要》建议体育场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屋盖等)的基础旋挖灌注桩采用全钢护筒(钢护筒穿过淤泥砂层至岩面)护壁成孔。2024年3月的施工图纸及经审批的施工方案要求支承钢屋盖立柱的桩基应采用永久钢护筒,通过全回转施工工艺将护筒穿过淤泥层并进入砂层至少1m。现发承包双方对灌注桩钢护筒采用全回转施工工艺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会议纪要仅说明建议体育场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屋盖等)的基础旋挖灌注桩采用全钢护筒,并未明确钢护筒埋设采用的工艺,全护筒灌注桩应按照旋挖成孔计价;承包人认为,实际施工是按图纸要求和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发生了改变,应对全钢护筒灌注桩重新组价。

我站认为,实际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要求与招标时相比已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应视为工程变更,且合同清单未有全回转施工的清单单价,故应依据合同专用条款工程变更事件第72.2条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方法的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四、关于中风化岩入岩工程量计算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招标图纸显示桩型为端承桩,以中风化碎屑岩或微风化碎屑岩为桩端持力层,微风化碎屑岩层的单轴抗压强度的标准值≥17Mpa,中风化碎屑岩层的单轴抗压强度的标准值≥8Mpa。《超前钻勘察报告》中载明,中风化岩层天然湿度单轴抗压强度一般为11.95~17.77Mpa,平均值为14.52Mpa,按岩石坚硬程度划分属软岩为主。招标工程量清单“入岩增加费”按桩径不同分别列项,项目特征描述为“地层情况:中风化、微风化;入岩厚度:详图纸”。现发承包双方对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为14.52Mpa的中风化岩是否计算入岩增加费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参考定额岩石分类表: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5~15Mpa为软岩,超过15~30MPa的为较软岩,较软岩才计取入岩增加费,本项目的中风化岩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未达到较软岩标准,不计取入岩增加费。承包人认为,本工程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表A.2-1岩石分类表,岩层类别应按岩石风化程度区分和判定。入岩增加费的工程量计算应依据成桩记录中的中风化岩计算入岩增加的工程量。

我站认为,根据详勘钻孔资料及桩基布置图,本工程只对一小部分桩位布置超前钻孔,出具《超前钻勘察报告》,不能反所有桩基持力层情况,并且本工程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模拟工程量清单对于入岩增加费的划分标准是按照招标图纸对应的岩石类别及其入岩界定标准进行划分。故本工程入岩增加费不以定额规则为依据,而应根据招标图纸说明和招标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以招标图纸入岩界定标准即微风化碎屑岩层的单轴抗压强度的标准值≥17Mpa,中风化碎屑岩层的单轴抗压强度的标准值≥8Mpa判断达到入岩条件,再根据经确认的施工记录据实计算入岩增加费。

五、关于灌注桩超设计入岩部分工程量计算的争议

本工程对部分灌注桩进行了超前钻,施工图纸显示有效桩长按勘察中间资料统计为60—85米,平均约72米,具体桩长以现场施工满足设计说明及规范相关要求为准。施工过程中部分桩长超过设计图纸的长度。招标工程量清单“入岩增加费”按桩径不同分别列项,项目特征描述为“地层情况:中风化、微风化;入岩厚度:详图纸”。现发承包双方就灌注桩超设计入岩部分工程量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按设计入岩深度判断终孔标高,入岩深度比设计入岩深度大的,桩长应扣除超设计入岩的长度。承包人认为,最终收桩标准均由第三方判岩单位确定,因此超设计入岩工程量按施工记录进行计算。

我站认为,根据详勘钻孔资料及桩基布置图,本工程只对一小部分桩位布置超前钻孔,出具《超前钻勘察报告》,不能反所有桩基持力层情况。设计图纸明确了终孔的技术标准,且具体桩长以现场施工满足设计说明及规范相关要求为准。同时本工程实际入岩深度及终孔收桩标准已委托第三方判定单位确定,故入岩工程量应根据经第三方判定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桩基础工程现场记录表按实结算。

六、关于可拔除钢护筒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灌注桩实桩项目的特征描述为“计价综合考虑:地质情况成孔方式、护筒类型、护筒长度、桩头截面、桩头高度等”。招标技术要求中对桩基工程技术要求显示,本工程人工填土层为新近堆填……含砂量较高,成孔过程中容易出现塌孔、缩颈现象,需采用长护筒(护筒长度≥10m)、提高泥浆浓度(加入膨润土)等有效措施。招标图纸要求机具及工艺的选择、护筒埋设要求应按现行的规范和规程处理。承包人的投标方案护筒采用6mm厚的钢板加工制作,10m护筒进入淤泥质土。护筒的内径大于钻头直径100mm,其上部开设溢浆口,并高出地面0.35~0.30m。实际施工时,施工图纸要求护筒长度需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平均长度预估约20m,具体长度由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业主审批确认后确定。现发承包双方对于钢护筒实际施工量与投标方案量产生的差异是否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钢护筒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灌注桩清单综合单价内,可拔除钢护筒不再另外计取相关费用。承包人认为,灌注桩清单项目特征未明确具体的钢护筒型号和长度,且施工图纸的要求与招标图纸对比发生较大变化,故应计算可拔除钢护筒工程量差,增加工程桩可拆除钢护筒费用。

我站认为,经查阅上传资料,本工程招标技术要求中需采用长护筒(护筒长度≥10m)、提高泥浆浓度(加入膨润土)等有效措施。而实际施工时,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经审批的施工方案采取了超长钢护筒和加大护筒壁厚工艺组织了施工,平均长度约20m。实际施工工艺与招标时相比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且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并审批相应的施工方案,超出了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时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故建议双方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原则,可将上述争议问题分两部分计算,钢护筒长度10m以内的,可拔除护筒钢护筒费用视为已在合同清单综合单价中作综合考虑,故仍按原投标报价执行。钢护筒长度超过10m的,超长钢护筒及其壁厚工程量,按施工图纸结合经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12月27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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