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标段二)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65号)

关于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标段二)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65号)

关于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标段二)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65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5-11-07

粤标定复函〔2025〕165

广州国家实验室、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标段二)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3年6月12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国家实验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暂估价是否计取措施费的争议

本项目合同条款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因本工程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及其它因素而调整。现发承包双方对专业暂估价部分是否计算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已明确约定该项费用为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承包人认为,合同包干范围仅针对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的施工图纸属于中标后深化的,其相应措施费不应包含在原包干总价范围内。

我站认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工程的金额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计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增值税合同未有专门说明情况下,中标总价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故结算时暂估价专业工程按其合同约定计取相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二、关于合同范围内设计变更引起的措施费取费争议

本项目合同条款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因本工程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及其它因素而调整。现发承包双方对设计变更部分是否调整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已明确约定该项费用为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承包人认为,合同的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包干是基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干,工程设计变更的重大调整是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按实调整。

我站认为,合同约定的措施费总价包干,其风险范围是针对合同订立时可预见的工程规模与施工条件。若合同履行中,因发包人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发生实质性变化,且该变化超出了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范围,继续严格执行包干条款有失公允的,发承包双方可基于变更前与变更后对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差异调整合同价款。但设计变更未导致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发生实质性变化,不能因其计算基础变化而调整措施费用。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11月7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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