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大道保盈大道路口至青年路口段  绿化提升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46号)

关于开发大道保盈大道路口至青年路口段  绿化提升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46号)

关于开发大道保盈大道路口至青年路口段  绿化提升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46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3-11-29

粤标定复函〔2023〕146号

广州市开发区绿化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管理中心、广州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2021年黄埔区绿化零星工程(一)标段二之开发大道保盈大道路口至青年路口段绿化提升等8份任务单涉及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4月26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开发区绿化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管理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依据定额解释“丛径指丛生植物在基部丛生出来的众多茎杆自然组合形成的一个整体的基部的平均直径”,本工程种植的苗木(蒲葵、大叶棕竹)在套取定额E1-2-26至E1-2-43选取规格时,对丛径的尺寸量取的位置与评审单位产生争议。评审单位按现场勘察,量取基部及靠近基部位置的直径。发包方认为,经咨询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丛径是指丛生植物在基部丛生出来的众多茎杆自然组合形成的一个整体的基部的平均直径,在短小灌木和草木植物中各种丛生的情况较常见,故可以“丛”为单位,测量共同种各丛的最小丛径、一般丛径和最大丛径。承包方认为,“丛生出来的众多茎杆自然组合形成的一个整体的基部的平均直径”,应按茎杆自然展开的幅度取高中低三个部位量取直径求平均值。

我站认为,丛径是指丛生植物在基部丛生出来的众多茎杆自然组合形成的一个整体的基部向上0.1m处的直径,故发承包双方应按基部向上0.1m处的直径为准。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1月29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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