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辰奕智能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新建工程(二期)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49号 )
粤标定复函〔2024〕49号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惠州市辰奕智能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新建工程(二期)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3月3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为高层丙类生产厂房,地上建筑主体以伸缩缝为界划分为7层高度与14层高度,其中7层高的生产区檐口高度为39.5m,14层高的生产区檐口高度为73.1m,现发承包双方就垂直运输费用计价统一套用14层檐口高度定额子目,还是按不同檐口高度所对应的建筑面积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高低建筑物之间设置了伸缩缝,且现场根据建筑物高度分别布置了两台不同高度的塔吊进行吊装作业,故应参考定额中裙楼与塔楼垂直运输计算的划分方式,以伸缩缝为分界线,以7层高度与14层高度的不同步距分别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承包人认为,根据2018房建定额说明“一幢建筑物中有不同的高度时,除另有规定外,按最高的檐口高度套同一步距计算”,本厂房框架结构构造是一体设计及施工,属于一幢建筑物,应按最高的檐口高度套同一步距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我站认为,定额说明“一幢建筑物中有不同的高度时,除另有规定外,按最高的檐口高度套同一步距计算。”适用于在常规施工方案下采用的垂直运输设备差异不大,或者同一运输设备均可以满足不同建筑物高度的垂直运输需要的情形。定额说明裙楼与塔楼工程,裙楼按设计室外地坪至裙楼檐口高度计算垂直运输,塔楼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塔楼檐口高度计算垂直运输。适用于建筑物高度相差较大,常规施工方案往往会考虑设置不同规格型号的设备满足垂直运输需要以保证经济合理。查阅本工程的施工图纸,生产厂房地上建筑主体划分为7层高度与14层高度,两者高度相差比例较大,且平面长度方向7层为41m、14层为64m, 在施工方案上垂直运输设备在最大提升高度、回转半径等主要技术参数选择配置均相差多个规格以满足经济合理的要求,故应按不同层数计算各自建筑面积,分别套用相应檐口高度的垂直运输定额子目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25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