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丰花园项目二期工程 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39号 )
粤标定复函〔2023〕139号
惠州市丰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惠州市大亚湾区泰丰花园二期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6月11日签订的补充协议(2)显示,本工程位于惠州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惠州市丰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执行地下室楼板模板定额子目的计价争议
《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A.21模板工程章说明第四款规定,地下室楼板按相应子目的工日、钢支撑及载货汽车用量乘以系数1.20计算。本工程地下室三层,双方就套用地下室楼板模板子目时是否按上述规定乘以系数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地下室楼板模板定额子目已考虑了增加系数,无需再乘以系数。承包人认为,执行地下室楼板模板定额子目时,还需按章说明中的规定乘以系数1.20。
我站认为,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问题解答、勘误及补充子目的通知》(粤建造函〔2011〕039号),A.21模板工程章说明的第四款已更正为“……地下室楼板支模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按相应子目的工日、钢支撑及载货汽车消耗量乘以系数1.20计算”,故发承包双方应按勘误后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地下室柱帽模板执行定额子目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地下室无梁板采用柱帽形式支托,柱帽设计为矩形与棱台形状,发承包双方就柱帽模板执行楼板模板定额子目时是否考虑柱帽厚度、斜板的因素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柱帽模板应按相关地下室楼板模板定额子目计价,不单独按柱帽实际厚度计价,只按柱帽所在位置的地下室无梁板厚度及斜板计价。承包人认为,因柱帽跟所在位置的地下室无梁楼板厚度不一致,应按柱帽实际厚度及斜板分别计价。
我站认为,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执行的《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中没有柱帽模板的相关定额子目和说明,属于定额缺项,建议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三、关于外墙抹灰厚度增加的争议
本工程部分建设物高度超过20m,与外墙面齐平的阳台栏板等构件在垂直面存在不连续,双方就是否执行定额规定增加抹灰厚度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抹灰厚度增加的外墙面需要同时满足垂直方向与水平方向连续,垂直方向不连续的阳台栏板等外墙面与相连的垂直方向连续的外墙面虽然处于同一水平面且抹灰厚度一致,但不应计抹灰厚度增加。承包人认为,因垂直方向不连续的阳台栏板等外墙面与相连的垂直方向连续的外墙面处于同一水平面且抹灰厚度一致,应与相连的垂直方向连续的外墙面一并计算抹灰厚度增加。
我站认为,根据来函附图,阳台栏板等外墙面与垂直方向连续的外墙面处于同一施工面,应按定额规定计算抹灰厚度增加。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1月27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