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5号)

关于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5号)

关于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5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5-10-09

粤标定复函〔2025〕125

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修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9月12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现对来函涉及合同履行阶段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招标图中的外立面幕墙内侧标准层办公区窗台大样图显示,室内窗台处设置100mm厚轻质实心复合型墙板500mm高,设计为镀锌轻钢龙骨,并将窗台板室内侧、临幕墙侧与幕墙防火隔断连为整体,采用铝板饰面,招标清单中开列了窗台防火反坎面封铝板”清单项目。现发承包双方就窗台铝板饰面工程计量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未明确窗台反坎饰面的计算规则,做法和墙面饰面相似,应参考合同约定的“干挂墙身、墙面造型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按展开面积计算。承包人认为,该位置为幕墙窗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开列“窗台防火反坎面封铝板”清单项目,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窗台板的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我站认为,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针对窗台大样图中的铝板饰面工程开列“窗台防火反坎面封铝板”清单项目,合同未就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特别约定,依据行业做法和交易习惯,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关于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窗台防火反坎面封铝板清单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10月9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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