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信宜市东江河等15条河涌的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62号)
粤标定复函〔2025〕62号
信宜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信宜市东江河等15条河涌的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3年7月14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茂名市信宜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信宜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下简称“2018计价依据”)编制预算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是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实行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城区相关区域的东江河段截污管网改造、7条支流新建污水管网及检查井、闸门等其他配套设施。部分管网基坑及沟槽两边多为老旧房屋,为保护周边老旧房屋安全,施工图及政府工作专班会议纪要均明确对受老旧房屋影响路段的基坑及沟槽两边的拉森钢板桩支护施工采用静压法。现发承包双方在预算编制时就静压钢板桩套用定额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按合同约定,采用静压法打、拔拉森钢板桩应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D1-3-208(209)陆上打拉森钢板桩9(12)m内和D1-3-211拔拉森钢板桩子目,且施工机具及消耗量均不作调整。承包人认为,上述定额子目中考虑的液压单斗振动打桩机与实际使用的静压植桩机不符,且静压植桩机的市场价格高;同时,定额子目未包含配合的吊车台班费用。故建议参考套用《深圳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040102-45、46压、拔钢板桩子目并结合合同相关计价原则进行计价。
我站认为,本工程由承包人负责勘察、设计和施工,发承包双方应对东兴街(农民街)受老旧房屋影响路段的基坑及沟槽两边的支护方式与施工工法进行多方案比选,并对设计所采用的拉森钢板桩支护和静压法施工进行技术必要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分析论证,以确定支护方式、施工工法与现场施工条件技术适配性与经济合理性。若与施工现场条件适配,则按合同约定的2018计价依据各专业定额进行计价。但因2018计价依据各专业定额均无静压拉森钢板桩子目,属于定额缺项,故建议发承包双方依据经审批的合理的施工方案,结合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静压钢板桩费用。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7月29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