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星路(金瓯路-清澜路)扩建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67号 )
粤标定复函〔2023〕167号
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金星路(金瓯路-清澜路)扩建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1月5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江门市江海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江门市高新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由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编制预算组价确定,目前处于施工图预算编审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新建车行道路段,软基处理设计图显示换填1.5m厚级配碎石垫层,现发承包双方就换填碎石垫层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换填碎石垫层的综合单价组价时应套用D1-3-28“填砂(碎)石”子目后,并将子目的中砂换算为石屑即可。承包人认为,D1-3-28“填砂(碎)石”子目工作内容与实际施工的碎石级配拌合及分层机械碾压工艺不符,综合单价组价时应套用D2-2-24“人机配合铺装级配碎石基层”子目。
我站认为,依据新建车行道路段施工图,换填1.5m厚级配碎石垫层为软基处理,其综合单价组价时应套用D.1.3软基处理、桩及支护工程中D1-3-28“填砂(碎)石”子目,并按设计级配材料换算主材,材料总消耗量不变,且该子目已包含碎石级配拌合与分层机械碾压工艺等工作内容。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2月2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