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香洲区问题河涌(含黑臭水体)管养提升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函〔2020〕57号)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正圆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珠海市香洲区问题河涌(含黑臭水体)管养提升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9年10月12日签订的合同显示,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是珠海市香洲区,工程现处于合同履行阶段,合同为暂定价,计价方式为定额计价,以现行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及其配套定额、《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 #40;2012& #41;》等作为计价依据。根据所有提交的资料,经研究,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黄金叶等植物栽种工程量计算及套用定额子目的争议
本工程图纸设计标示栽种的植物和种植密度为:黄金叶自然高50-55cm,冠幅50-55cm,16盆/m2,红花檵木自然高50-55cm,冠幅50-55cm,16盆/ m2、红花勒杜鹃自然高80-85cm,冠幅75-80cm,9盆/ m2,双方对黄金叶、红花檵木、红花勒杜鹃等植物栽种工程量如何计算及套用定额子目的计价问题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设计图为成片栽植,应按套露地花卉工程量按“m2”计算,套用露地花卉E1-2-75子目;而承包人则认为设计植物均为灌木,设计苗木规格与地被不相符,工程量应按“株”计算,套用栽植灌木定额子目更合理。
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设计图纸,黄金叶、红花檵木、红花勒杜鹃等植物都是木本植物,采用片栽的种植方式,种植密度为9-16盆/m2不等。从申请人提供的现场施工图片的种植方式和配置要求来看,苗木功能作用是路边的防护和隔离,符合《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271页附录二名词解释第三条第9点“以片状形式密植于路边或各种用地边界的树丛、灌木带”规定,上述植物应按照《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87页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五条规定:片栽绿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按照植物的高度不同,分别套用E.1.2.5 栽植绿篱子目,种植密度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二、关于支护工程打拔拉森Ⅲ型钢板桩工程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还是措施项目的争议
双方就本项目开挖沟槽的支护项目打拔拉森Ⅲ型钢板桩支护工程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还是措施项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本项目打拔拉森钢板桩属于开挖沟槽的施工支护措施项目,宜放入措施项目中;而承包人认为打拔拉森钢板桩应放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中更合理。
我站认为,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根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一册通用项目第7页册说明第一条及第89页第一条的规定,沟槽及基坑钢支撑属于D.1.3软基处理、桩及支护工程,围护支护及桩工程在定额中属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不属于措施项目。因此,根据定额规定,本项目基坑支护打拔拉森Ⅲ型钢板桩工程应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三、关于支护工程打拔拉森Ⅲ型钢板桩钢管支撑安装、拆除工程套用定额子目的争议
本项目支护工程设计图纸做法为:沟槽宽度在4m内,打拔拉森Ⅲ型钢板桩6-12m,1-2道型钢围檩、间距4m钢管支撑、对应横撑设置牛腿做法的基坑支护,双方就本项目打拔拉森Ⅲ型钢板桩钢管支撑安装、拆除工程套用定额子目计价问题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按照定额子目D1-3-219执行,实际消耗的用钢量不一致时,按定额规定不应调整;而承包人则认为,套用定额D1-3-220钢板桩钢管支撑安装、拆除更合理。
我站认为,定额的消耗量和费用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全省建筑企业机械、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综合测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除定额明确说明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当项目的实际消耗量与定额不一致的,不得调整。另外,根据本项目设计图纸,结合《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第一册第97页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1、一般沟槽钢支撑安装拆除工程量(支撑宽度4m内)按设计要求支撑的沟槽长度以‘m’为单位;2、一般沟槽钢支撑安装拆除工程量(支撑宽度4~7m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规定,本工程支撑宽度4m内,槽钢支撑安装拆除工程量(支撑宽度4m内)按设计要求支撑的沟槽长度以“m”计算,槽钢支撑安装、拆除工程应套用D1-3-219定额子目计算,消耗量不得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0年4月7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