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飘峰地块住宅项目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74号)

关于广州飘峰地块住宅项目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74号)

关于广州飘峰地块住宅项目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74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3发布日期:2025-11-21

粤标定复函〔2025〕174

广州市番禺区香江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广胜达建设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州长隆飘峰地块住宅项目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2月1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香江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深圳市广胜达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措施项目总价包干,招标文件提供的总平面图未标注围搭设范围,已标价一号清单措施项目中“现场围”按“宗”报价;招标答疑第19条回复参观安全通道费用后续单独报价,第56条回复售楼部、展示区及样板房有设置围要求及位置布置图后续提供;且合同第9.6.1款约定总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销售需要的管理(如清洁、封闭部分区域等),相关配合费用已包含在措施项目中。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销售需要在展示区设立的围挡是否另行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招标答疑涉及的参观通道围,已由其他专业分包施工,因合同第9.6.1款约定的总承包人配合发包人销售需要的管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措施项目中,故招标答疑涉及的售楼部、展示区及样板房需设置的围已含在投标报价的措施费用中。承包人认为,从招标开始到定标完成,发包人未提供任何相应的平面布置图标明具体位置范围及其展示要求,故后续施工的展示区围挡费用应另行计算。

我站认为,依据来函资料显示,现场围费是基于招标文件明确的招标范围、施工场地情况及招标答确定事项进行综合报价。招标答疑明确现场围包括售楼部、展示区及样板房区域,且一号清单“基本措施项目”报价说明要求投标人应参照“基本措施项目”及工程经验填报,并为总价包干,如无特别提示,则不论实际发生与否,或发生数额与填报数额是否一致,均不调整。故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报价缺乏图纸时,应根据类似工程经验合理考量售楼部、展示区及样板房区域围方案进行报价,并纳入相应措施项目清单费用中,结算时不另行计算。但如果实施过程因非承包人原因,投标考虑的合理方案与实际布置图和管理要求产生差异引起费用增减的,可以计取其变化差额部分。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       

2025年11月21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8-31

|📲扫码浏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