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3号)
粤标定复函〔2025〕123号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2月8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和佛山市交界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现更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合同履行阶段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桥体设计为斜拉桥结构,斜拉索设计图说明索体钢丝采用镀锌铝钢丝,护套为双层PE套管;悬(斜拉)索招标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中“斜拉索工程量表”中含双层套管的质量总重计算,实施过程采用成品斜拉索整体安装。现发承包双方就悬(斜拉)索质量是否含双层套管质量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工程量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量,应按内部钢丝净重计算。承包人认为,计算规范明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量,而现行施工均采用成品斜拉索整体安装,且成品斜拉索的出厂合格证标注为设计图示尺寸含护套质量,招标清单工程量与设计图示质量一致,均包含护套质量,投标据此报价,故工程量应包含护套质量在内。
我站认为,虽然本工程斜拉索采用成品斜拉索,但钢索护套因厂家设计方案不同、材质不同引起质量差异,难以形成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条件,故计算规范中关于斜拉索质量的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量,应以发挥斜拉作用的钢索尺寸为计算质量的基础,护套质量不计入清单工程量,但护套的价格应纳入成品斜拉索价格考虑。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9月30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