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体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06号)

关于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体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06号)

关于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体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06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3发布日期:2025-09-12

粤标定复函〔2025〕106

佛山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建设有限公司、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体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97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与企业资金,发包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佛山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建设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广东省构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其中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基坑支护、桩基础、地下室等工程。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施工过程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桩基础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有φ800mmφ1200mm旋挖桩入岩增加费单价,由于基坑支护中φ1000mmφ1200mm旋挖桩设计变更增加入岩要求,发承包双方就变更增加的φ1000mm旋挖桩入岩增加费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φ800mmφ1000mm旋挖桩入岩增加费在定额计价时,均应套用“旋挖桩入岩增加费 桩径1000”定额子目,φ1000mm的旋挖桩入岩增加费应参考φ800mm旋挖桩入岩增加费的合同单价计价。承包人认为,支护旋挖桩φ1000mm入岩属于变更,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2.1.1.4.5条约定“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出现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并结合以下定额进行结算:《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故应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16期)粤标定函〔2022〕190号),套用定额子目A1-3-116旋挖桩入岩增加费(φ1000mm)进行计价。

我站认为,本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φ1000mm的旋挖桩入岩增加费清单项目,但有类似清单项目。由于本工程合同关于工程变更估价条款中,未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约定,因此应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12.1.1.4.5条约定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房建定额)重新确定综合单价,故φ1000mm旋挖桩入岩增加费套用房建定额计算综合单价时,可将《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16期)粤标定函〔2022〕190号)有关灌注桩旋挖成孔入岩增加费定额子目的动态调整内容作为组价依据。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9月12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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