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南方电网公司人才公寓工程  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54号)

关于广州市南方电网公司人才公寓工程  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54号)

关于广州市南方电网公司人才公寓工程  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54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3发布日期:2024-04-30

粤标定2024〕54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南方电网公司人才公寓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9月24日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编制的预算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定标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2022年10月10日省标定站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16期)》(粤标定函〔2022〕190号)(以下简称“190号文件”)调整了旋挖灌注桩入岩增加费子目消耗量,编制预算时发承包双方就是否执行调整后的旋挖灌注桩入岩增加费子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本工程中标时间早于190号文件发布时间,承包人在投标时是按调整前定额考虑报价,且本工程灌注桩完工时间也早于190号文件发布时间,施工图预算应按调整前的定额子目进行计价。承包人认为,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编制预算,190号文件发布的定额调整内容属于2018房建定额一部分,且合同内并无条款明确说明施工图预算期间不可使用定额补勘资料,故可以使用。

我站认为,190号文件是对2018房建定额的动态调整,所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但是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本工程合同约定采用2018房建定额为依据编制预算,目前仍处于预算编审阶段,预算成果文件尚未经双方确定,且招标文件并无明确投标人基于当期定额子目进行报价,合同也未约定不执行补充或勘误的定额,故190号文件应作为本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30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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