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2019年“四好 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44号)

关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2019年“四好 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44号)

关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2019年“四好 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44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3发布日期:2024-04-08

粤标定2024〕44号

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2019年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11月26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珠海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珠海城投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22.2投标报价风险中约定本工程不接受工程总价金额直接降幅及不平衡报价 结算时,发包人提出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的中标单价作为不平衡报价并进行调整,发承包双方就此是否作为不平衡报价并调整合同价款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招标文件22.2投标报价风险中的要求,应按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文件只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并未提供各综合单价明细,应按中标综合单价结算。

我站认为,来函资料显示,本工程招标文件约定不接受工程总价金额直接降幅及不平衡报价,但招标时只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总额,未提供各招标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明细,也未明确不平衡报价的定义,且招标文件与合同结算条款均未约定对上述情形需调整合同价款。故工程结算时应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不作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4月8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扫码浏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