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荟生命科技产业中心A区1-5#楼、8# 地下室、9#污水处理站、10#垃圾收集点 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51号)
粤标定复函〔2023〕151号
广东科荟生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科荟生命科技产业中心A区1-5#楼、8#地下室、9#污水处理站、10#垃圾收集点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4月22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东科荟生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由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按概算建安工程费招标,采用投报下浮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施工图预算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编制进行组价确定综合单价,虽然施工图预算已审定,但仍有遗留问题待定,目前工程处于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合同专用条款第6.1.6条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及范围执行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及佛建工〔2007〕41号文件规定,其费用总额为6765371.93元,由于该费用来源于概算建安工程费中按系数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现施工图预算已审定,但发承包双方对施工图预算遗留问题: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在结算时以合同约定金额计算还是以按定额计算的施工预算相应金额为准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专用条款第3.1.(12)条约定“合同价已包含绿色施工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费)”,故编制施工图预算时,按系数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第6.1.6条约定的总额计算,结算时不予调整。承包人认为,概算建安工程费含有暂估工程,合同约定的金额并未包含暂估价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也未包含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工实名管理费、绿色施工措施费,因此应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及佛建价〔2018〕19号文规定的费率计算。
我站认为,经查核所提交资料,合同专用条款第6.1.6条约定的费用总额6765371.93元并未包括暂估价部分按系数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且合同未约定按系数计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中标总价包干,因此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应根据新颁布的扬尘污染防治、用工实名管理、绿色施工标准,遵守招标文件约定,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及佛建价〔2018〕19号文的规定,计算整体工程中以系数方式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工实名管理费、绿色施工措施费。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2月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