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南兴中学综合楼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31号
粤标定复函〔2023〕131号
普宁市南兴中学、广东友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普宁市南兴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6年11月12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揭阳市普宁,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发包人普宁市南兴中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友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函复如下:
本工程招标安全文明施工费总价为587617.83元,其中以费率形式计算的总价措施费214972.79元,单价措施费372645.04元,投标人按最高限价进行报价,但合同所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金额为214972.79元,与中标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价587617.83元不符。为此,发承包双方于2018年5月召开关于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条款问题会议,会议纪要明确原普宁市南兴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第14页第80.1条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金额587617.83元”,但竣工结算阶段发承包双方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金额仍然存在争议。发包人认为,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标注的214972.79元进行计算。承包人认为,合同专用条款标注的价款为笔误,应按照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587617.83元计算
我站认为,查询本项目关于组成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补充协议包括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以及承包人投标文件均优先于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显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并无违反规定之处,同时发承包双方组织会议已明确专用条款中的金额214972.79为笔误。综上,结算时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为招投标相关文件明确的金额587617.83元。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1月3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