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虎门镇2021WR023地块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12号)
粤标定复函〔2025〕112号
东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东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虎门镇2021WR023地块工程总承包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3月11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东莞市虎门镇,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东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预算包干费计取的争议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以下简称绿措费)以“项”为单位计价,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投标下浮,在其他项目清单中设置了预算包干费清单项目,同样以“项”为单位计价。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了按系数计算的绿措费计算基数,但未明确费率标准,对其他有综合单价的绿措费,执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取。合同未约定预算包干费计算方法。发承包双方就上述两项费用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绿措费和预算包干费按项报价,应总价包干,按合同金额计取。承包人认为,这两项费用均以项为单位报价,未列定额项也无组价明细。绿措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采用整体项报价,未区分“按子目计算”及“按系数计算”。因此,按系数计取的绿措费及预算包干费,按核对后施工图预算中的分部分项费/(1-投标下浮率),再与招标控制价各专业分部分项费用取比值,最后分别乘以招标控制价中的按系数计算的绿措费及预算包干费计算。按子目计算的绿措费,工程量按实计算,合同有单价的按合同单价计算,合同没有单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单价。
我站认为,绿措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已单列于投标文件。明确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绿措费,按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计取,不参与下浮;按系数计算的绿措费,计算基数按合同约定计取,费率标准按合同补充条款第二条(一)款“施工图及暂估价预算编制原则”第8点约定,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各专业定额的相应费率。预算包干费为按项报价,视为综合合价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
二、关于安装专业地下室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计价的争议
本项目安装专业的部分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包含地下室增加费或高层建筑增加费,而所有安装专业的措施项目费清单中又列有地下室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以“项”为计量单位,承包人未填报价格。发承包双方就该部分清单特征中未描述以及上述费用是否应按实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清单项目特征未描述包含地下室增加费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承包人应在措施项目费清单中报价,未填报视为承包人优惠让利。脚手架搭拆属于绿措费范畴,应总价包干,按合同金额计取。承包人认为,地下室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应先计算核对后,按施工图预算中分部分项费/(1-投标下浮率),再与招标控制价各专业分部分项费取比值,然后乘以招标控制价中相应费用并乘以(1-投标下浮率)计取。
我站认为,项目特征中已明确包含地下室增加费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不得再重复计算该部分费用。招标清单开列地下室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以“项”为计量单位,承包人未填报价格,应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部分清单项目特征未包含地下室增加费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不另行计算。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9月16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