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沙区南沙湾2021NJY-13住宅 项目地块一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87号)
粤标定复函〔2025〕87号
广州岭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南沙区南沙湾2021NJY-13住宅项目地块一(007)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1月26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广州岭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施工过程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泵送混凝土增加费的计价争议
本项目招标时采用模拟清单报价的形式确定合同价格,招标文件所附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第三条明确了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应包含泵送增加费,但在模拟清单中又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单独开列了“泵送混凝土增加费”清单项。现发承包双方就泵送混凝土增加费应如何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应与清单报价说明的要求共同使用,报价说明中已明确泵送增加费包含在清单综合单价中,故该费用不应另行计算。承包人认为,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特征未明确描述包含泵送增加费,且泵送混凝土增加费已单独开列清单项,投标报价时也根据招标清单开项将混凝土与泵送增加费分开报价,故泵送混凝土增加费应按相应工程量清单项单独计取。
我站认为,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标时采用模拟清单报价,虽然模拟清单开列的工程量清单并非准确的工程量清单,但报价说明已明确综合单价应包含泵送混凝土增加费,且明确“项目特征的描述需与该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因此,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已含泵送混凝土增加费,招标清单开列的“泵送混凝土增加费”清单项仅适用于单独发生或变更的计价。
二、关于施工围蔽的计价争议
合同专用条款80.3第(2)条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围蔽设施,…… 其费用已包含于合同总价内,不另行计量支付”,同时在招标模拟清单中单独开列了“施工围蔽”清单项,现发承包双方就施工围蔽是否单独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临时围蔽费用属于按系数计取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总价包干不应另行计算。承包人认为,临时围蔽费用属于按子目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围蔽已单独开列清单项,故应按该清单项目单独计量计价;同时,原合同承包范围未包含售楼部及样板房工程,该部分工程属合同外新增项目,其对应的新增施工围蔽也应按实计算。
我站认为,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未包含施工现场围蔽费用,该费用应按单独开列的“施工围蔽”清单项计量计价,属于可计量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此外,合同外新增的施工围蔽,亦应按实计算相关费用。
三、关于结构拉缝的计价争议
本项目设计图纸《结构拉缝墙体说明》在结构剪力墙或柱与非承重砼墙的分界面处需设置结构拉缝,在合同清单中,“装配式混凝土墙”清单包含结构拉缝的内容,但现浇混凝土墙清单项目特征中并未明确包含结构拉缝。现发承包双方就现浇混凝土墙的结构拉缝是否应单独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招标时模拟清单中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已明确包含结构拉缝的工作内容,其综合单价应综合考虑结构拉缝的费用,故不应另行计算。承包人认为,图纸中的现浇混凝土墙结构拉缝与装配式构件无关,属于现浇混凝土施工工艺的内容;且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未包含结构拉缝费用,此部分属于清单漏项,应依据合同预算编制原则按新增清单项进行计价。
我站认为,经查阅所上传图纸,此处的结构拉缝是在非承重墙与承重梁、柱及剪力墙之间设置的构造缝隙,属于现浇混凝土工艺,并非装配式构件与现浇混凝土间的处理构造,因此,不属于装配式构件清单的内容。而现浇混凝土各构件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中未包含结构拉缝相关费用,故采用现浇混凝土工艺设置的结构拉缝费用应单独计价。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8月22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