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康纳学校过渡性校区维修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73号)

关于广州市康纳学校过渡性校区维修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73号)

关于广州市康纳学校过渡性校区维修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73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5-11-18

粤标定复函〔2025〕173号

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州市康纳学校过渡性校区维修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4年7月3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通过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由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下简称2018计价依据)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24〕173号)精神,本项目为应急工程,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规定从抢险单位库中抽取承包人实施该项目的抢险工作。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执行广东省现行的相关定额及《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广州市应急抢险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造价〔2018〕69号)。发承包双方就如何计取穗建造价〔2018〕69号文中的应急抢险计价调整系数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按2018计价依据的规定计取各专业工程的应急抢险计价调整系数,如城市轨道工程、市政工程可按规定计取应急抢险计价调整系数,其他专业对系数无规定的,则不计取。承包人认为,2018计价依据仅考虑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机具等消耗量以及管理费,未考虑应急抢险工程的增加系数,合同约定按穗建造价〔2018〕69号文计取,并明确以最新发布的文件执行,因此,除市政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也应计取应急抢险计价调整系数。

我站认为,应急抢险工程是指因突发事件引发,正在产生严重危害或者即将产生严重危害,必须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的工程,或者因应对突发事件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的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执行2018计价依据及穗建造价〔2018〕69号文,虽然穗建造价〔2018〕69号文规定的应急抢险计价调整系数对应的是以《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为基础的计价成果,与合同签订的采用2018计价依据存在不一致,但该文已执行多年,发包人知道且应该知道此文规定的系数使用范围,可见发包人是同意使用该系数作为调整2018计价依据计价结果的,并与承包人达成了一致意见作为合同条款,故发承包双方应遵循合同签订的真实意思,按穗建造价〔2018〕69号文计取应急抢险计价调整系数。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11月1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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