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48号)

关于广州市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48号)

关于广州市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48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5-06-20

粤标定复函202548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花木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2022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11月2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市花木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的竣工结算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合同约定竣工结算计价依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广东省园林绿化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园林绿化定额”),承包人根据工程任务单完成棕竹、蒲葵的栽植与养护,现发承包双方对于棕竹、蒲葵的栽植与养护执行定额子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2018园林绿化定额E1-2-38栽植丛生棕榈(40cm从径以内)定额子目中机具费中有汽车式起重机,与现场栽植棕竹、蒲葵的实际施工不符,单价偏高故棕竹、蒲葵的栽植与养护应执行灌木相应定额子目。承包人认为,棕竹、蒲葵为棕榈科植物,根据2018园林绿化定额应执行丛生棕榈定额子目按丛径划分,套用灌木定额不合理。

我站认为,合同虽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但从招标投标过程以及争议事项看,实质为定额计价,所争议事项属于套用定额子目后,实际施工使用的施工机具规格、型号、台班与定额含量不一致的问题。经查询2018园林绿化定额相关规定,棕竹、蒲葵均属于棕榈植物,应执行棕榈相应定额子目,即棕竹栽植及养护执行“丛生棕榈”子目,蒲葵栽植及养护执行“单干棕榈”子目。由于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或者合同对此情形另有相关约定的,均不做调整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6月20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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