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长隆GPW1.0水上乐园2016年闭园改造项目土建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1号)

关于广州长隆GPW1.0水上乐园2016年闭园改造项目土建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1号)

关于广州长隆GPW1.0水上乐园2016年闭园改造项目土建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1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5-09-30

粤标定复函〔2025〕121

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州长隆GPW1.0水上乐园2016年闭园改造项目土建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16年11月15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番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合同约定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合同清单设有送配电装置系统清单项目及单价,结算时由于承包人未提供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报告,发承包双方就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能否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因承包人未提供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报告,不予计算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用。承包人认为,合同结算条款和清单项目特征均未要求提供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报告,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已严格按规范完成了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工作且项目已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环节发包人亦未要求提供调试报告质保期内也未发生电气系统故障,工程已正常投入使用多年,因此应按合同工程量清单计算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用。

我站认为,根据竣工验收证明书显示,项目已于2017年3月10日验收合格根据施工验收规范和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竣工资料应有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工作相应电气装置送电检测调试记录,施工单位在验收前自行开展的调试记录并非属于竣工验收资料范围。鉴于项目已投入使用,双方厘清竣工验收情况和未提供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记录资料的原因,如能查询相关施工规范证明承包人必须开展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方能送配电的,或者证明竣工验收时必须调试送配电装置系统且合格后方能验收的,建议双方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计算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用,不宜以资料缺失而不予计算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930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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