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赣深铁路仲恺站站前公交配套工程(二)计价争议的复函(     粤标定复函〔2025〕25号)

关于惠州市赣深铁路仲恺站站前公交配套工程(二)计价争议的复函(     粤标定复函〔2025〕25号)

关于惠州市赣深铁路仲恺站站前公交配套工程(二)计价争议的复函(     粤标定复函〔2025〕25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5-04-11

     粤标定函〔202525

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赣深铁路仲恺站站前公交配套工程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潼湖生态智慧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由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预算阶段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水井、沉淀池、安全护栏、拆除工程的计量计价争议

本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图中要求在“基坑边每隔50m 左右设一集水…坑内集水先排至沉淀池,而后排至地面市政雨污系统中…”,并在坡顶设置防护栏,同时设计要求“所有临时结构在主体结构施工完后土方回填前都需要进行拆除,避免影响后续道路压实度”,发承包双方对集水井、沉淀池、安全护栏、拆除工程的计量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该部分内容包含在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不单独计取。承包人认为,该部分内容属于隧道围护和支护工程的设计内容,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另行计价。

我站认为,集水井是专属于基坑支护的排水设施,属于措施项目,不属于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另行计算;依据《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13期)》(粤标定函〔2020〕190号)的规定,沉淀池及坑顶防护栏属于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另计算;坡顶硬化砼、绿色装配式防护面层属于基坑支护的设计内容,对应的拆除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另行计算。

二、关于绿色装配式防护面层材料价格的计价争议

本项目边坡坡面采用绿色装配式坡面防护体系,使用成品绿色装配式面层材料,同时设计要求“所有临时结构在主体结构施工完后土方回填前都需要进行拆除,避免影响后续道路压实度”,发承包双方对绿色装配式防护面层的材料价格如何确定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防护面层材料为专利材料,价格浮动大,应考虑2次利用,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列入专业工程暂估价。承包人认为,应按购销合同及发票价格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

我站认为,绿色装配式面层材料是否需要考虑重复利用以及单价如何确定,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建议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复利用等情况协商确定。如果材料单价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无法确定,为推进进度,可将其列入材料暂估价待结算处理。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4月11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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