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中医医院(田家炳医院)  门诊综合大楼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24号)

关于梅州市中医医院(田家炳医院)  门诊综合大楼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24号)

关于梅州市中医医院(田家炳医院)  门诊综合大楼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24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4-03-12

粤标定2024〕24号

梅州市中医医院、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梅州市中医医院(田家炳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17年3月23日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梅州市梅江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与企业自筹,发包人梅州市中医医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综合单价采用经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建安工程费预算组价确定,实施中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梁、板高大支模系统工程,发承包双方就结算能否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本工程层高未达到高支模及高大支模高度,模板清单综合单价采用定额组价时已按实际高度调整,结算时不做调整。承包人认为,本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梁、板高大支模不适用于以常规施工方案编制的定额,结算时模板费用应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计算。

我站认为,合同专用条款第17.5.1工程结算计价办法约定“经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作为本工程合同单价……本工程合同预算中的清单综合单价包干,作为合同的结算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并经双方确认,梅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已审定且发承包双方均予以确认同意本工程预算,即模板清单的综合单价已经双方认可,且涉及争议的内容在施工时亦未发生变化,故模板费用应按经预算阶段确认的综合单价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3月12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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