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洋产业研发中心酒店精装修施工 一标段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38号)

关于海洋产业研发中心酒店精装修施工 一标段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38号)

关于海洋产业研发中心酒店精装修施工 一标段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38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5-05-20

粤标定复函〔2025〕38号

广东深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海洋产业研发中心酒店精装修施工一标段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11月18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东深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认由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品保护费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为定额下浮率招标,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备注,中标总价的施工费已包含成品保护等费用,不再单独计价。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成品保护费计取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投标报价书的备注和合同专用条款第26.3③款工程移交“在本工程项目移交给相关接收部门前,本工程项目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其发生的所有费用亦由承包人承担”的约定,成品保护费不另计算。承包人认为,本项目定额下浮率招标,虽然投标报价书中明确成品保护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编制工程预算、结算时,成品保护费应予计列后下浮,才能不再另计成品保护费。

我站认为,上传资料所示,本工程招标时无工程量清单,采用定额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并未明确要求成品保护费考虑在下浮率而不另行计算,也未对成品保护费计价进行专门约定,因此,编制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的定额相关规则计算成品保护费后再进行下浮。

二、关于电梯使用和保护费的计价争议

承包人进场施工时,因总承包单位拆除室外施工电梯后现场无其他垂直运输设施,已完工的室内电梯尚未移交发包人,故承包方使用该电梯运输,发承包双方对电梯使用和保护费用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使用尚未移交的电梯,使用费是由承包人与电梯专业承包单位确定的,我方不知情,不应计取。承包人认为,进场时施工电梯已拆除,发包人本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垂直运输条件但未提供,只能与电梯专业承包单位借用电梯并商议使用费用,故发包人应按实支付电梯使用和保护费。

我站认为,本工程招标采用定额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垂直运输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定额相关规则计取垂直运输费。实际施工发生发包人责任导致需要使用已完工但尚未移交的电梯,发生的电梯使用费和保护费在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处理,如予以计算的,则应扣减按定额相关规则计取的垂直运输费。

三、关于工程保险、完工精保洁费争议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4.2.9.7条约定,承包人…交工前清洁施工现场达到深圳市环境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平净、整洁,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专用条款第33.1条约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发包人投保的一切保险…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无论是否报价,发包人不再支付该笔费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办理了工程保险及工程完工后精保洁工作。发承包双方对工程保险费、完工精保洁费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工程保险、完工精保洁费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担,不另予计取。承包人认为,此两项费用实际发生,应予计取。

我站认为,本工程招标采用定额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合同约定工程保险费用、完工精保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未明确要求上述费用考虑在下浮率而不另行计算,也未对上述费用计价进行专门约定,因此,编制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的定额相关规则计算上述费用后再进行下浮。其中,合同约定承包人办理的工程保险费如属于定额管理费用考虑范围内的,已经考虑在定额计价后的管理费中,不需单列计算,但不属于定额管理费用考虑范围内的,按实结算;合同约定的完工精保洁费用,保洁标准高于定额所考虑的完工后常规清理工作标准的,按实结算,否则已考虑在定额中无需另行计取。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5月20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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