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饰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11号)

关于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饰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11号)

关于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饰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11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5-09-15

粤标定复函〔2025〕111

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饰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9月12日签订施工专业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施工过程的计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塔楼31-32层1-3轴*1-C~1-B轴干挂石材墙面竖向设置三处凹槽,凹槽宽度180mm,凹槽两边凹入深度100mm。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二点第3条规定“干挂墙身、墙面造型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墙净长度乘以净高度以面积计算”。发承包双方清单编号011204001043干挂石材墙面清单工程量是否包括凹入的侧面积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二点第3条规定,干挂石材墙面清单工程量应按墙长乘以净高面积计算,不应计算石材凹槽侧面的工程量。承包人认为,应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工程量计算规范)中清单编号为011204001的石材墙面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镶贴表面积(包括凹入的侧面积)计算干挂石材墙面清单工程量。

我站认为,经查上传资料,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在争议位置的设计要求一致发生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有特别规定,干挂石材墙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墙净长度乘以净高度以面积计算,明确不执行“工程量计算规范”,承包人响应该工程量计算规则并进行了投标报价,因此干挂石材墙面工程量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墙”是指干挂石材依附的墙体并非石材墙面,干挂石材墙面凹入的侧面工程量不计算,其产生费用应在投标综合单价中考虑。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915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扫码浏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