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羊城晚报社报社业务用房岭南数字创意中心及变电站建设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10号)
粤标定复函〔2025〕110号
羊城晚报社、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羊城晚报社报社业务用房岭南数字创意中心及变电站建设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羊城晚报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合同约定,承包人的建设内容包括电梯、防水、幕墙等工程,承包人在电梯、防水、幕墙等工程进行分包时,发承包双方对此类分包工程是否需要公开招标确定相应造价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故电梯、防水、幕墙等工程应该进行公开招标。承包人认为,合同中并未有任何暂估价项目,电梯、防水、幕墙等工程不属于暂估价项目,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分包单位。
我站认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在招标时暂不能确定工程具体要求及价格而预估的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费用。经查阅合同及招投标相关资料,本工程招标文件并无设置任何暂估价项目,电梯、防水、幕墙等项目属于承包人的建设内容。为慎重起见,后要求发包人提供相关依据,补充材料中发包人明确表示“合同中未有暂估价”,故本工程无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事实非常清楚。因此,所涉争议并无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事宜。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9月15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