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祝龙田·睿晟大厦(08-46地块)工程计价争议(一)的咨询意见(粤标定复函〔2026〕5号)

关于祝龙田·睿晟大厦(08-46地块)工程计价争议(一)的咨询意见(粤标定复函〔2026〕5号)

关于祝龙田·睿晟大厦(08-46地块)工程计价争议(一)的咨询意见(粤标定复函〔2026〕5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4发布日期:2026-05-12

粤标定复函〔2026〕5

深圳市祝龙田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润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以下简称纠纷系统)申请解决祝龙田·睿晟大厦(08-46地块)工程计价争议(一)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4年12月6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深圳市祝龙田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深圳市润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施工过程的计价争议事项解决建议如下:

一、关于红线外山体边坡加固费用的争议

本工程用地红线西南侧紧邻山体高陡边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2.1招标范围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服务及配合工作(工程保险费、弃土场受纳处置费、白蚁防治费、红线外防洪工程费、边坡工程费等)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4.1款(8)约定承包应做及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陡边坡土体流失、特殊性岩土、土质不均等施工风险隐患因素,并进行专门的勘察工作,负责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招标图纸与《岩土工程详细地质勘察报告》(以下简称详勘报告显示西南侧边坡坡脚距离红线内基坑外边线约5米有已建钢筋砼挡土墙基础投标人通过答疑要求“提供现场山体边坡工程剖面图,以确定现场地形高度和高度范围内距场地的水平距离”。招标人回复,暂无现状山体边坡工程剖面图,请投标人根据现有资料编制投标文件。施工放线发现基坑支护内有坡脚片石挡土墙,并与支护桩位置重叠实施过程需拆坡脚片石挡方能施工支护桩,但挡土墙拆除将导致边坡失稳需实施专项加固2025年8月,经发包人同意,由承包人委托深圳市中鹏城勘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勘测)负责边坡专项治理勘察及设计,承包人则按中鹏勘测出具的“祝龙田·睿晟大厦(08-46地块)项目新边坡支护设计施工图”施工。现发承包双方边坡加固费用产生计价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专用条款第4.1款(8)已明确约定边坡专项治理属于承包人应做及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的其他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予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认为,合同承包范围的边坡工程,为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边坡工程,红线外边坡不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合同描述南侧为高陡边坡,现场边坡实际为西侧,西侧边坡包干处理无合同依据,因此,应调整合同价款。

我站认为,来函提交的本工程招标图、详勘报告等资料揭示西侧坡脚挡土墙与红线范围内支护桩位置重叠并且根据发承包双方见面会了解的情况及补充提交的现场照片,双方均确认招标图详勘报告未揭示西侧坡脚片石挡土墙与基坑支护桩位置重叠情况,而是在实施过程发承包双方对西侧坡脚片石挡土墙与基坑支护桩位置重叠事实进行了确认。可见,发承包双方均认可此处实施边坡治理属于招标阶段未能考虑的范围。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4.1款(8)约定边坡专项治理由承包人承担产生的全部费用,是基于招标阶段所能预见的风险范围进行包干的,本工程为单价合同,投标人基于招标清单和合同约定进行报价,发承包双方争议的边坡治理超出招标清单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因此,因招标清单的缺陷以及超出合同范围引起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

二、关于工程质量检测费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2.1招标范围“7.其它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服务及配合工作(工程保险费、弃土场受纳处置费、白蚁防治费、红线外防洪工程费、边坡工程费等)等。合同专用条款第20.1条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为招标清单与清单计价规则、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及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满足合同要求且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材机要素费用、深化设计费、临时设施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含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不调整,风险自担。招标清单工程建设其他费计价表开列了工程检测费、基桩检测地基基础检测13项检测项目计价表工程量、单价、合价显示均为零;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同样显示相应清单的量、价均为零发承包双方对工程质量检测费用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专用条款第20.1条约定合同单价已包含工程质量检测费不应另行计取。承包人认为,合同通用条款第15.7条约定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我站认为,双方提交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资料显示,招标清单工程建设其他费计价表开列了工程检测费、基桩检测地基基础检测13项检测项目计价表工程量、单价、合价显示均为零,而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同样显示相应清单的量、价均为零,可见,所列清单均无工程数量、无综合单价,且无任何相关计量、报价等说明,因此此部分内容并未在招标清单体现,不能视为发包人发出的招标需求按行业习惯,施工自检合格所需的检验检测费用在投标报价考虑,建设单位因竣工验收所需的检验检测费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57号)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由施工企业负责。但在我站组织的双方见面会上,发包人坚持认为通过投标须知和专用条款第20.1条约定表明项目所需的包含本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均由投标人报价考虑,且认为即便违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57号)规定该条款仍然有效,作为承包人在投标时是知晓且无异议的,故其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承包双方各执一词,我站无法从双方提供的资料中判断事实,建议发承包双方依据工程招标、合同缔约时的真实意思,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三、关于取消红线外临时用地产生施工降效费用的争议

本工程招标文件明确用地面积为4893.43平方米,基坑支护招标平面图(基坑面积3268.88m2)显示用地范围内场地受限无法满足施工过程临时用地要求。合同专用条款第10.1条约定,受场地限制,红线内施工现场不能布置施工所需全部临时设施(包括办公生活临时建筑、加工厂、材料堆放场等),由承包人在红线外自行安排解决,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合同补充条款第16条约定,因场地原因,本项目施工所需要的工棚、临时设施、民宿、材料堆放场地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中标后,发承包双方与机荷高速工程该标段负责人共同协调、沟通,在机荷高速工程进场施工前,借用其场地用作本工程临时用地,供承包人临时使用。实施过程因机荷高速工程要求收回场地,导致红线内施工场地无法满足施工正常开展发承包双方对场地原因造成的施工增加费用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专用条款第10.1条、合同补充条款第16条已明确约定,红线内施工现场不能布置施工所需全部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承包人认为,本项目投标前现场踏勘时发包人在现场明确机荷高速场地可供项目施工使用但发包人一直未与机荷高速承建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导致该临时用地被收回,为非承包人原因造成,造成材料及设备多次转运、工人上下班工作降效等成本投入远超承包人可承受范围,且降效费用不等同于临设场地费用,属于无法预估的风险,因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我站认为,合同专用条款第10.1条、合同补充条款第16条已明确约定,红线内施工现场不能布置施工所需全部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但在我站组织的双方见面会上,双方对争议事项的阐述均不一致,发包人阐述承包人中标后,自行与机荷高速工程该标段负责人协调、沟通,确认可以由承包人临时使用,发包人仅是起到辅助作用,现临时用地取消,属于承包人责任。承包人阐述本项目投标前现场踏勘时发包人在现场明确该地块可以使用,且2025年1月7日三方单位(机荷高速业主方、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到现场踏勘后,一致明确该地块可用于本项目主要材料堆放。基于发承包双方各执一词,我站无法从双方提供的资料中判断事实,建议发承包双方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厘清临时用地取消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临时用地取消带来的影响。

因我站无法确认申请双方在纠纷系统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地描述实际情况,故本函仅是基于所提交资料给出的咨询意见,仅供参考,并不具备强制执行要求。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6512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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