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37号)

关于肇庆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37号)

关于肇庆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37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3发布日期:2025-10-14

粤标定复函〔2025〕137

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肇庆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3年3月13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承包人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施工过程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筒仓仓顶为圆锥壳结构,顶板高度28.3m,板厚200mm-250mm,招标工程量清单中仓顶模板无项目特征描述。承包人模板支撑的投标方案为“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顶板结构的支撑结构”,实际施工时按经批准的专家论证确定的仓顶钢桁架方案作为模板支撑,由于支撑方式的改变,现发承包双方对仓顶模板的综合单价调整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招标文件已将本工程“模板及支撑体系”列为危大清单,且招标图纸已明确此部分的工作内容,承包人未在答疑中提及相关内容,且投标文件对此措施进行了难点分析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故应按投标单价计价,不作调整。承包人认为,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现浇混凝土梁、板支撑高度超过3.6m时,项目特征应描述支撑高度;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因此仓顶模板应根据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重新计价。

我站认为,本工程为单价合同,虽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仓顶模板支撑无项目特征描述,但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已包含模板支撑的相关内容,且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并未发生变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招标阶段未有质疑的情形下,必然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以及现场勘察等资料结合自身优势进行报价。因此,如投标施工方案不合理,增加的费用不予调整,减少的费用应予扣减;如投标施工方案合理,承包人自行改用钢桁架支撑属于自身技术方案的优化或调整的,模板支撑按中标合价不作调整,但如果改用钢桁架支撑属于发包人要求的,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应予计算。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10月14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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