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汽本田开发区工厂能扩新建厂务站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2号)

关于广汽本田开发区工厂能扩新建厂务站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2号)

关于广汽本田开发区工厂能扩新建厂务站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22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3发布日期:2025-09-30

粤标定复函〔2025〕122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汽本田开发区工厂能扩新建厂务站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6月14日签订的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项目合同对变更减少工程的计价约定为“工程量按招标图纸进行计算,价差、取费费率、下浮率按投标报价执行。在工程建设期间,设计单位依据发包人的口头指示和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图纸进行深化,重新出具施工图纸(深化图)。承包人按重新出具的施工进行施工,且来函说明施工(深化图)与竣工图及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现发承包双方对竣工图与招标图纸差异工程量的计量问题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总价包干是针对招标图纸,施工单位未按招标图纸施工的部分,结算应予以扣减;施工图(深化图)较招标图纸工程量增加的部分,因未正式提交变更资料,不予增加费用。承包人认为,施工图(深化图)与招标图有变动的地方,应视为变更,对于工程量减少的工程,应根据合同中对变更减少工程的计价约定,仍按招标图纸工程量计算,不作扣减,而对于工程量增加的工程,虽然施工期间未办理变更手续,但应按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计量计价,不应只减不增。

我站认为,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图)设计单位按发包人口头要求进行深化设计,但因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无法确认是否属于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故建议双方厘清施工图(深化图)下发程序,施工图(深化图)经发包人审核后下发承包人视为发包人认可变更应按招标图与施工图(深化图)之间的差异计算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款。若施工图(深化图)未经发包人审核,由设计单位直接提交承包人实施,建议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若因发包人管理疏漏导致未办相关手续,建议参照行业惯例,双方补办手续,工程变更计价;若因承包人擅自施工,则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价,减少的工程量应予计价并承担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如有)另外合同中关于变更减少工程的计价约定,综合招标投标过程资料分析以及行业习惯理解,是指因变更减少而扣减的工程量按招标图纸计算,并不是指变更减少的工程仍按招标图纸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0930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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