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  —珠江啤酒大厦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85号)

关于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  —珠江啤酒大厦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85号)

关于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  —珠江啤酒大厦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85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3发布日期:2025-08-22

粤标定复函〔2025〕85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珠江啤酒大厦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4年10月16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履约过程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招标时未提供地质勘察报告资料,地下连续墙、支护桩、三轴搅拌桩、工程桩等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有“排障”要求,但没有描述具体的排障内容;在“挖一般土方”、“挖连续墙导墙土方”的招标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明确要求“综合考虑土方中的旧基础、桩基”。承包人在地下连续墙、支护桩、三轴搅拌桩、双管旋喷桩、立柱桩及工程桩施工开挖时,发现墙位、桩位处有废弃的钢筋砼桩头和基础。发承包双方对清除废弃的钢筋砼桩头和基础的计价和工期顺延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挖土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有综合考虑旧基础、桩基的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可预见存在上述障碍物,并应在连续墙、桩等其他清单的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故不再另行计算排障费和顺延工期。承包人认为,地下连续墙、支护桩、三轴搅拌桩、双管旋喷桩、立柱桩及工程桩等清单项目特征没列明地下障碍物,中标后查询2024年7月出具的地勘报告也没有披露有废旧基础等地下埋藏物;桩基础及地下连续墙施工时需拆除的旧桩及旧基础应单独计算费用及顺延工期。

我站认为,地下连续墙、支护桩、三轴搅拌桩、双管旋喷桩、立柱桩及工程桩等招标清单项目要求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自行报价,同时招标清单中的土石方分部工程量清单明确说明场地存在旧基础、桩基础,且地下连续墙、桩等清单的项目特征也有“排障”的描述,但招标时招标人未提供地勘报告,投标人也未提出补充要求,发承包双方都存在一定过失。但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投标时应根据本工程特殊情况的要求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常规情形的清障费用及其工期。基于合同通用条款第11.2条款“本合同未有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在施工过程遇到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的约定,建议发承包双方厘清责任,结合投标报价考虑的常规情形与实际施工情况的差异,合理计算该差异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8月22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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