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金瓯路西延线工程(一期) 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103号)
粤标定复函〔2024〕103号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江海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江门金瓯路西延线工程(一期)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8月8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江门市江海区,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发包人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江海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概算总价下浮率作为报价方式确定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现对来函涉及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桥梁桩基需穿过破碎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层后进入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后终孔。地勘报告显示,破碎中风化泥质粉砂岩的饱和抗压强度标准值的均值为7.94MPa,发承包双方就该破碎中风化泥质粉砂岩是否计取入岩增加费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本工程破碎中风化泥质粉砂岩的饱和抗压强度标准值属于《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2018)》“岩石分类表”中5~15MPa区间的“软岩”,定额中极软岩和软岩不作入岩计算,故“破碎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层”不按岩层计算,按土层计算。承包人认为,本工程属于市政工程,预算编制依据为《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岩样抗压强度标准值并非《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岩石分类表”的辨别标准;D.1.3说明中也未明确以抗压强度的大小作为入岩增加费的计算依据。在市政定额体系计价时应根据所施工岩层风化程度作为是否计算入岩增加费的依据。故“破碎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层”应按市政定额的计算规则与单价计算入岩增加费。
我站认为,从合同承包内容看,本工程属市政工程。根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D.1.3说明,岩层按岩石风化程度考虑。本工程桥梁桩应根据地勘报告的岩石风化数据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D.1.3说明的规则计算入岩增加费,如属于全风化和强风化的不作入岩计算,如属于微风化、未风化的作入岩计算,如属于中风化的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进行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9月14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