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  中船中路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71号)

关于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  中船中路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71号)

关于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  中船中路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71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3发布日期:2024-07-08

粤标定202471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惠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中船中路工程(K8+020-K9+400段)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17年9月21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惠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补充协议约定材料调差范围包括细砂,材料调差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发承包双方根据《关于广州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大岗)中船中路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9号)(以下简称“复函”)对细砂进行材料价差调整时,对招标期基准价的确定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补充协议以及复函,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使用细砂(航务细砂)的价格或其他任何价格进行报价,均认为是细砂的报价,属于投标人的自主报价行为,故价差调整时应以招标时期细砂的信息价作为招标期基准价。承包人认为,建设单位提出对细砂(航务细砂)的招标期基准价进行修改不合适,招标期的基准价为细砂(航务细砂)不能随意改变。

我站认为,根据补充协议(一)第四条协议内容,关于调增/减比例的计算,约定招标期的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经查询,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细砂价格为细砂(航务细砂)价格,由于工程设计文件并无明确要求必须采用航务细砂,因此,发承包双方应首先厘清符合施工质量标准的是航务细砂还是细砂。如果航务细砂符合要求的,则以实际施工期间的航务细砂价格与投标报价采用的航务细砂价格相比计算价差,但因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未发布施工期航务细砂信息价,则施工期航务细砂由发承包双方市场询价确定;如果细砂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在投标时采用航务细砂价格或其他细砂品种价格进行报价,均认为是细砂价格,属于投标人的自主报价行为,但价差应以细砂的施工期信息价与投标报价采用的航务细砂价格相比计算。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6月20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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