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桥东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 管网完善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30号)
粤标定复函〔2024〕30号
潮州市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关于潮州市桥东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完善(PPP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本工程为PPP项目,位于潮州市,资金来源为政府与社会资本。,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并与政府出资代表、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共同组建为潮州市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潮州市广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于2018年10月26日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建安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下浮3%结算,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图预算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及潮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费程序及标准。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函复如下:
本工程岩石顶管采用盘岩机顶进,因潮州市未出台关于本市岩石顶管工程计量与计价的指导意见,且《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中的管道、方(拱) 管涵顶进是按一般非岩层综合各类土质考虑的,未考虑采用盘岩机顶进,属于定额缺项。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岩石顶管单价及工程量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本工程合同协议书第五条“工程结算价最终以本项目业主及地方政府终审部门核定给发包人的结算价(含业主合同约定的下浮率3%)为准。”因此相关综合单价及工程量由地方财政部门审核的结果确定为准。承包人认为,虽然潮州市没有相关定额指导,但可借鉴参考《佛山市建设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3)》相关计取方式确定岩石顶管的单价,并依据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明确相关工程量。
我站认为,经查询查核双方提交的资料,本工程岩石顶管项目在合同约定所执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无可适用定额子目与计量规则执行,且现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亦无可适用定额子目与计量规则参考,属于定额缺项。因此,建议发承包双方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及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结合市场价格水平,合理测算岩石顶管段的施工成本和利润,协商确定岩石顶管的综合单价和工程量。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3月29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