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品红药业广州联瑞厂区生产基地  建设工程计价争议(一)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65号)

关于一品红药业广州联瑞厂区生产基地  建设工程计价争议(一)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65号)

关于一品红药业广州联瑞厂区生产基地  建设工程计价争议(一)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65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4发布日期:2023-12-27

粤标定复函〔2023〕165号

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一品红药业广州联瑞厂区生产基地建设工程计价争议(一)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1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预算组价确定,目前工程处于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设计要求,填充墙体与主体结构的拉结筋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预留,但因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建筑图纸,承包人无法预留拉结筋,待图纸提供后已施工部位只能采用植筋方式施工,现发承包双方对植筋费用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砌体拉结筋按规范通常以预留方式施工,承包人为方便施工,采用了植筋施工,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认为,砌体拉结筋未以预留方式施工,是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图纸所致,且合同并未明确采用植筋方式施工就不予计算费用,故现场实际采用植筋方式施工,应计算植筋工程量和相应费用。

我站认为,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建筑图纸,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本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其违约责任来维护自身利益,但承包人在未与发包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行施工且导致后续需采用植筋方式连结,如未能经发包人确认为工程变更的,则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2月27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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