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厚街镇新塘社区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  (一期)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60号)

关于厚街镇新塘社区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  (一期)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60号)

关于厚街镇新塘社区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  (一期)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60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3发布日期:2023-12-21

粤标定复函〔2023〕160号

东莞市厚街镇新塘股份经济联合社、广东颐和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厚街镇新塘社区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7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东莞市,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资金。发包人东莞市厚街镇新塘股份经济联合社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广东颐和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组价,目前处于预算审核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厚街新塘园新一路交通岛景观提升中有一座大型雕塑,采用30mm厚的钢板进行加工制作,经计算实际用钢量为32.02吨,该雕塑在概算时定价为66000元/座,预算审核中发承包双方对雕塑主材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雕塑施工图纸和概算图纸一致,按财政部门的惯例预算价格不能突破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概算中每一个清单的综合单价,因此该雕塑最终预算价应按当时概算价审定时的综合单价,即按66000元/座计取。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招标及签订合同时并未告知也没有对外公开概算中的各综合单价,按合同约定预算总价不能突破经财政部门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但未对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约束,因此应以合同为依据,按市场价确定雕塑及其它部分主材的价格。

   我站认为,经查阅所提供资料,本工程招标时未公布概算组成的清单综合单价,合同中也无相关约定,且在该雕塑设计图纸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概算确定的综合单价远低于雕塑使用的钢板成本费用。因此,本工程雕塑价格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应采用市场询价确定。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2月21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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