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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琴新区全岛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1〕22号)

2021-12-20

粤标定复函〔2021〕22号 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木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横琴新区全岛景观提升工程(一标段)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8年7月1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项目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在可研批复后由发包人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由广州市花木公司(主办方)、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按定额组价下浮。项目现处于竣工结算阶段。依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原有的废旧绿化苗木清拆、破旧铺装和侧石拆除外运,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已签认《拆除及回收工程量确认明细表》,发承包双方就此部分施工内容如何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25.2.3.2条的拆除现有建(筑)物费定义“指为满足施工及设计要求需拆除现有水泥砼临时路面、水泥砼临时路基层、水泥砼地面、水泥砼人行道、人行道铺装、挂网喷砼面层、绿化带、花圃等所发生的费用,需综合考虑人工或机械拆除、迁移、外运(运距综合考虑〉、任何形式的爆破、大体积砼块的解小及相关安全措施等费用。”,迁移苗木和侧石拆除外运属于合同拆除现有建(筑)物费所描述的内容,故根据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方法的约定,迁移苗木和侧石拆除外运等项目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计取。承包人认为,该项目立项为全岛迎检应急景观提升工程,属于旧路环境整治景观改造类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体量是原有破旧内容清拆清运及景观新建,施工过程中原有破旧内容的清拆清运分为前期鉴别、现场拆除弃运、后期维护保管等工序流程,工作体量大、施工复杂,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拆除的费用约占总造价的10%,管委会、发包人对清拆清运工作也都作出了明确指示和致函,故清拆清运工作应列入分部分项的实体项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清单计价。 我站认为,虽然合同约定了清拆、清运费是属于措施项目费中的拆除现有建(构)筑物费的内容,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计取,不予调整。但若如承包人所言本项目中,拆除的费用约占总造价的10%,与原招标工程量偏差较大,作为招标人需要提供在可研阶段确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方式方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同时,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对本应在招标前勘查现场后发现的招标文件问题却未提出质疑,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建议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4.1.2条和第9.6.1条规定,结合合同价格形式、双方过错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协商处理。另外,本项目拆除工程分为前期鉴别、现场拆除弃运、后期维护保管等内容,且发包人对拆除工程均有明确要求,建议发承包双方结合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核实拆除工程是否在合同范围之内,超出合同范围外的,按合同约定另行结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2月20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石化区AB地块南区场平及配套工程勘察 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1-12-17

粤标定复函〔2021〕21号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广州打捞局: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石化区AB地块南区场平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9年2月18日签订的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由广州打捞局(主办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合同约定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包干。项目现处于竣工结算阶段,根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书编制说明中,控制爆破石方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为暂定,根据本项目以2019年3月30日审批的的爆破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第2.3条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所述,本项目石方控制爆破开挖区范围为300~500m,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双方在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册通用项目石方控制爆破相关定额子目,对于石方控制爆破区间调整系数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及监理审批后的爆破方案施工,根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石方控制爆破定额注释说明“本定额子目是按照爆破开挖区最外边缘到周边建(构)筑物或设施之间的距离在100~200m范围以内考虑,当距离200m<距离≤300m时,定额消耗量(除硝铵炸药外)乘以系数0.85;50m≤距离<100m时,乘以系数1.15;30m≤距离<50m时,乘以系数1.30,15m≤距离<30m时,乘以系数1.50,10m≤距离<15m时,乘以系数1.80,距离<10m时,乘以系数2.00”的规定,每一档的系数递减0.15,依此类推,本项目爆破控制范围在300~500m区间,应在200~300m区间系数0.85的基础上减少0.15,即系数为0.70。承包人认为,在实施200~500m区间的石方控制爆破采用的爆破工艺及防护材料用量是一致的,故应按定额200m<距离≤300m,乘以系数0.85作为控制爆破定额系数的下限,300~500m区间的系数也应按0.85计取。 我站认为,根据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7.1.5施工图预(结)算计算依据规定,本项目采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石方控制爆破定额注释说明考虑至300m范围,对于超过300m的范围,本注释并未有进一步说明,表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爆区与建筑物距离超过300m时,定额已做综合考虑,即在300m之外的石方控制爆破采用的施工工艺是一致的,材料用量不会随距离的增加而按比例减少,如继续推算递减,则有失合理性,因此,在定额未有补充或调整前,本项目石方控制爆破根据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按定额消耗量(除硝铵炸药外)乘以系数0.85计算确定综合单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2月14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14期)(粤标定函〔2021〕224号)

2021-12-17

粤标定函〔2021〕224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研究分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定额子目与市场实际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为加强定额动态管理,经广泛调研,并征求建设各方意见,组织专题研究与测算,现对定额中附着式电动整体提升架进行调整。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动态调整内容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2月17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东莞天健万江花园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1-12-16

粤标定复函〔2021〕20号 东莞市天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东莞天健万江花园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2020年8月19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地点位于东莞市万江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为东莞市天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由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负责承建。采用清单计价,定额组价确定综合单价的方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双方预算核对后再确定总价包干。项目现处于预算核对阶段,依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部分建筑物高度95m,从经审批的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显示,外立面综合脚手架从地面开始、中间分五次采用工字钢悬挑方式进行搭设。发承包双方就套用综合脚手架定额时,对于悬挑部分的托架和拉杆费用是否另行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定额相关说明,当综合脚手架套用步距50.5m至200.5m定额子目时,已含悬挑部分的托架和拉杆费用,且已计算了综合脚手架使用费,无需另计托架和拉杆费用。承包人认为,综合脚手架定额子目内无悬挑工字钢相应含量,需再计算托架费用,套用A1-21-23建筑用脚手架托架定额子目计取。 我站认为,本项目处于预算阶段,采用定额组价方式确定清单综合单价,关于悬挑部分的托架和拉杆费用计价方式,根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21章说明第二条第2点“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等,高层脚手架50.5m至200.5m还包括托架和拉杆费用”规定,综合脚手架使用费执行A1-21-22建筑用综合脚手架使用费计价,如有托架和拉杆的则另行套用A1-21-23建筑用脚手架托架定额子目计价,但托架和拉杆的搭拆费用则包含在综合脚手架搭拆定额中,不需另计。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2月14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石化区AB地块南区场平及配套工程勘察 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1〕21号)

2021-12-14

粤标定复函〔2021〕21号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广州打捞局: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石化区AB地块南区场平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9年2月18日签订的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由广州打捞局(主办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合同约定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包干。项目现处于竣工结算阶段,根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书编制说明中,控制爆破石方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为暂定,根据本项目以2019年3月30日审批的的爆破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第2.3条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所述,本项目石方控制爆破开挖区范围为300~500m,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双方在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册通用项目石方控制爆破相关定额子目,对于石方控制爆破区间调整系数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及监理审批后的爆破方案施工,根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石方控制爆破定额注释说明“本定额子目是按照爆破开挖区最外边缘到周边建(构)筑物或设施之间的距离在100~200m范围以内考虑,当距离200m<距离≤300m时,定额消耗量(除硝铵炸药外)乘以系数0.85;50m≤距离<100m时,乘以系数1.15;30m≤距离<50m时,乘以系数1.30,15m≤距离<30m时,乘以系数1.50,10m≤距离<15m时,乘以系数1.80,距离<10m时,乘以系数2.00”的规定,每一档的系数递减0.15,依此类推,本项目爆破控制范围在300~500m区间,应在200~300m区间系数0.85的基础上减少0.15,即系数为0.70。承包人认为,在实施200~500m区间的石方控制爆破采用的爆破工艺及防护材料用量是一致的,故应按定额200m<距离≤300m,乘以系数0.85作为控制爆破定额系数的下限,300~500m区间的系数也应按0.85计取。 我站认为,根据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7.1.5施工图预(结)算计算依据规定,本项目采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石方控制爆破定额注释说明考虑至300m范围,对于超过300m的范围,本注释并未有进一步说明,表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爆区与建筑物距离超过300m时,定额已做综合考虑,即在300m之外的石方控制爆破采用的施工工艺是一致的,材料用量不会随距离的增加而按比例减少,如继续推算递减,则有失合理性,因此,在定额未有补充或调整前,本项目石方控制爆破根据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按定额消耗量(除硝铵炸药外)乘以系数0.85计算确定综合单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2月14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东莞天健万江花园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1〕20号)

2021-12-14

粤标定复函〔2021〕20号 东莞市天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东莞天健万江花园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2020年8月19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地点位于东莞市万江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为东莞市天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由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负责承建。采用清单计价,定额组价确定综合单价的方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双方预算核对后再确定总价包干。项目现处于预算核对阶段,依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部分建筑物高度95m,从经审批的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显示,外立面综合脚手架从地面开始、中间分五次采用工字钢悬挑方式进行搭设。发承包双方就套用综合脚手架定额时,对于悬挑部分的托架和拉杆费用是否另行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定额相关说明,当综合脚手架套用步距50.5m至200.5m定额子目时,已含悬挑部分的托架和拉杆费用,且已计算了综合脚手架使用费,无需另计托架和拉杆费用。承包人认为,综合脚手架定额子目内无悬挑工字钢相应含量,需再计算托架费用,套用A1-21-23建筑用脚手架托架定额子目计取。 我站认为,本项目处于预算阶段,采用定额组价方式确定清单综合单价,关于悬挑部分的托架和拉杆费用计价方式,根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21章说明第二条第2点“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等,高层脚手架50.5m至200.5m还包括托架和拉杆费用”规定,综合脚手架使用费执行A1-21-22建筑用综合脚手架使用费计价,如有托架和拉杆的则另行套用A1-21-23建筑用脚手架托架定额子目计价,但托架和拉杆的搭拆费用则包含在综合脚手架搭拆定额中,不需另计。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2月14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保税港区加工区道路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1-12-14

粤标定复函〔2021〕19号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保税港区加工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7年11月6日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办方)、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组成联合体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暂定总价,采用清单计价。现工程处于结算财政评审阶段,依据所上传的项目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中标价为暂定的合同价,在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概算书及施工图预算书报发包人审核并配合完成政府财政部门的报送及审核工作,以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结合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下浮率下浮后作为本工程的最终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发承包人对于施工合同价款下浮率为整体下浮还是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的价款下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费投标报价=施工费控制价×(1-下浮率)”和合同条款“以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为基价,结合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下浮率下浮后相应调整各清单项对应的单价及合同总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投标下浮)”,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下浮率应为整体下浮率,即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下浮率应大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的下浮率(简称投标下浮率),以保证修正合同价款整体下浮率达到投标下浮率。承包人认为,其投标时所报下浮率不是整体下浮率,而是最终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时的下浮率,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14.1条款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投标下浮。 我站认为,根据招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编号:穗南基建合[2017]470号)专用条款第14条及合同补充协议(二)(编号:穗南基建合[2017]470号补2)第四条款第(2)均约定“以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为基价,结合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下浮率下浮后相应调整各清单项对应的单价及合同总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投标下浮”,且发承包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一)(合同编号:穗南基建合[2017]470号补1)、补充协议(三)(合同编号:穗南基建合[2017]470补3)所附的由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出具的评审意见通知书中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资料显示,合同清单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与预算审定的金额一致,不作下浮。以上显示本项目的履约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已对合同的施工费作出明确的约定,本项目施工费的结算价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2月9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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