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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

关于欢聚集团三龙湾项目机电工程(二标段)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5-10-20

粤标定复函〔2025〕126号  佛山途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欢聚集团三龙湾项目机电工程(二标段)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3年12月18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佛山途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五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施工过程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机电工程空调工程多联机设备为甲供,多联机室外机施工图显示,室外机导风管为201不锈钢管,多联机室外机清单项目特征为“设备及零配件安装、包含导风管安装…”。现发承包双方就多联机设备系统中室外机导风管材料费用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已参加本项目一标段投标,招标过程已发“询标问卷”要求承包人复核空调室外机报价是否包含导风管(一、二标招标范围一致)。本次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也明确包含导风管安装,“机电工程(标段二)招标品牌要求表”导风管也未列为甲供,合同商务询标问卷承包人确认投标总价包含招标范围的所有费用。因此,多联机室外机导风管为乙供材料,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认为,多联机室外机已标价清单项目特征只描述“包含导风管安装”,投标综合单价分析表显示主材未报价,导风管图纸为201不锈钢板,招标清单无201不锈钢板导风管清单,“机电工程(标段二)招标品牌要求”也未列201不锈钢板。因此,导风管的材料应同多联机设备一样属于甲供材料设备。 我站认为,本工程是基于招标图纸和合同规范的总价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均明确承包人施工范围为除甲供设备材料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供货及相关工作。且承包人已参加本项目一标段投标,并已知晓一标段需要复核空调室外机报价是否包含导风管,本次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与一标段一致,“机电工程(标段二)招标品牌要求表”导风管也未列为甲供,承包人在招标答疑阶段也未提出质询,承包人在合同商务询标问卷已确认投标总价包含招标范围的所有费用,故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理解导风管属于乙供材料,其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10月9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5-10-20

粤标定复函〔2025〕125号 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珠江新城B1-1项目大塔楼装修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9月12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现对来函涉及合同履行阶段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招标图中的外立面幕墙内侧标准层办公区窗台大样图显示,室内窗台处设置100mm厚轻质实心复合型墙板500mm高,设计为镀锌轻钢龙骨,并将窗台板室内侧、临幕墙侧与幕墙防火隔断连为整体,采用铝板饰面,招标清单中开列了“窗台防火反坎面封铝板”清单项目。现发承包双方就窗台铝板饰面工程计量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未明确窗台反坎饰面的计算规则,其做法和墙面饰面相似,应参考合同约定的“干挂墙身、墙面造型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按展开面积计算。承包人认为,该位置为幕墙窗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开列“窗台防火反坎面封铝板”清单项目,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窗台板的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我站认为,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针对窗台大样图中的铝板饰面工程开列了“窗台防火反坎面封铝板”清单项目,但合同未就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特别约定,依据行业做法和交易习惯,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关于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窗台防火反坎面封铝板清单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10月9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广汽自主电池项目电芯车间1建设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5-10-20

粤标定复函〔2025〕124号 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汽自主电池项目电芯车间1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12月8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按照招标图纸内容总价包干(桩按实际结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分别开列了预制管桩清单项目,预制管桩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明确桩长暂按平均长度,结算时按实调整。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预制管桩的桩长工程量计量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管桩工程量应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有效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即结算桩长=设计桩顶标高-实际桩底标高。承包人认为,管桩工程量应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A.1.3桩基础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结算时按桩施工记录的桩体实际入土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即结算桩长=桩尖入土深度-送桩长度-桩尖长度。 我站认为,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不适用。基于合同约定招标图纸内容总价包干(桩按实际结算),结算桩长应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预制管桩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即桩长=设计桩顶标高-桩底(桩尖)施工标高。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10月9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 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5-10-20

粤标定复函〔2025〕123号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佛大桥系统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2月8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和佛山市交界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现更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合同履行阶段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桥体设计为斜拉桥结构,斜拉索设计图说明索体钢丝采用镀锌铝钢丝,护套为双层PE套管;悬(斜拉)索招标清单工程量按设计图中“斜拉索工程量表”中含双层套管的质量总重计算,实施过程采用成品斜拉索整体安装。现发承包双方就悬(斜拉)索质量是否含双层套管质量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工程量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量,应按内部钢丝净重计算。承包人认为,计算规范明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量,而现行施工均采用成品斜拉索整体安装,且成品斜拉索的出厂合格证标注为设计图示尺寸含护套质量,招标清单工程量与设计图示质量一致,均包含护套质量,投标据此报价,故工程量应包含护套质量在内。 我站认为,虽然本工程斜拉索采用成品斜拉索,但钢索护套因厂家设计方案不同、材质不同引起质量差异,难以形成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条件,故计算规范中关于斜拉索质量的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量,应以发挥斜拉作用的钢索尺寸为计算质量的基础,护套质量不计入清单工程量,但护套的价格应纳入成品斜拉索价格考虑。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9月30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382)基坑支护相关措施项目的计价争议

2025-10-17

某公交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下简称“2018计价依据”)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基坑支护设计图中要求“基坑边每隔50m 左右设一集水井⋯⋯坑内集水先排至沉淀池,而后排至地面市政雨污系统中⋯⋯”,根据图纸边坡施工绿色装配式防护面层,坡顶设置防护栏杆及硬化砼,同时设计要求“所有临时结构在主体结构施工完后土方回填前都需要进行拆除,避免影响后续道路压实度”。现发承包双方对集水井、沉淀池、防护栏杆、硬化砼及绿色装配式防护面层拆除工程的计量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该部分内容包含在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不单独计取。 承包人认为,该部分内容属于隧道围护和支护工程的设计内容,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另行计价。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预算依据2018计价依据编制,根据基坑支护设计图,集水井是专属于基坑支护的排水设施,属于措施项目,不属于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另行计算;依据《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13期)》(粤标定函〔2020〕190号)的规定,沉淀池及坡顶防护栏杆属于按费率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另计算;坡顶硬化砼、绿色装配式防护面层属于基坑支护的设计内容,对应的拆除工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另行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2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381)石方开挖预算计价的争议

2025-10-16

某公交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项目石方开挖量大,工期紧,经监理审批的《路基土石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现场实施照片显示,现场采用CAT320挖掘机开挖岩石,预算编制时发承包双方对石方开挖套用定额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石方开挖可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凿岩机破碎石方”定额子目,最终以造价站回复意见为准。 承包人认为,本项目石方开挖量大,采用手持式风动凿岩机开挖不合实际,应根据现场实际使用的机械借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履带式单头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石方”相应的定额子目。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仅是综合单价以预算组价确定,因此预算编制期可结合工程实际采用常规施工方案编制。如需按照经发包人审批的施工方案编制预算的,可套用《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34期)》(粤标定函〔2024〕31号 )中的“挖掘机带破碎锤破碎石方”相应定额子目。实际施工方案与预算编制考虑的常规方案不一致并引起费用调整的,若属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可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估价条款在竣工结算时调整价款。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2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380)利用石方的场内运输计价的争议

2025-10-15

某公交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下简称“2018计价依据”)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经监理审批的《路基土石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考虑岩石破碎后就近利用石方回填,发承包双方对利用石方场内运输费的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岩石破碎后就近利用,不需要再另外考虑挖、装、运等费用,故场内运输费不另行计价。 承包人认为,石方就近利用最近距离在100m左右,应考虑利用石方的机械设备使用费用。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预算编制依据2018计价依据确定,采用现场开挖的石方进行回填,发生石方场内运输费用,因2018计价依据已综合考虑材料场内运输费用,故不另行计算利用石方场内运输费。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2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379)墩身插筋与墩身竖筋连接的计价争议

2025-10-14

某公交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墩竖向钢筋设计要求锚入承台,发承包双方对承台中预留的墩身插筋与墩身竖筋连接是否计量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插筋与墩身竖筋的连接属于非设计接驳,包含在钢筋综合单价内,不予另行计取。 承包人认为,钢筋定尺长度引起的接驳属于非设计接驳,而墩身插筋与墩身竖筋连接如同房屋建筑中上下层之间的柱或墙的垂直钢筋连接,属于设计接驳,应单独计算。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综合单价以预算组价确定,设计要求墩柱钢筋锚入承台,但并未要求预留插筋,故承台中预留的墩身插筋与墩身竖筋的连接属于非设计接驳,根据预算编制依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D.3.6钢筋工程量计算规则“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非设计接驳及下料损耗在相应的钢筋子目中考虑,不另计算。”的规定,因此,墩身插筋与墩身竖筋连接不另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2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378)石方装车预算能否按实际施工方案计价的争议

2025-10-13

某公交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根据经监理确认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及现场实施照片,本项目岩石破碎后采用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发承包双方对于石方装车套用定额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应套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市政定额”)“D1-1-125 装载机装松散石方”定额子目。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石方源自山体开挖,由于装载机臂力举高和旋转半径有限等原因,使用装载机装车不合理,现场实际使用挖掘机挖装车,应套用2018市政定额“D1-1-124 挖掘机挖装松散石方”定额子目。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仅是综合单价以预算组价确定,因此在预算编制阶段,可结合工程实际采用常规方案或经审批的施工方案(预算阶段如有)选择相适应的定额子目,而实际施工发生变化引起费用调整的,应结合合同有关价款调整的约定进行在竣工结算时处理。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2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377)混凝土调平层套用定额的计价争议

2025-10-11

某公交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隧道路面结构设计为隧道底板上铺设混凝土调平层后加铺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发承包双方对于混凝土调平层套用定额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应按道路基层执行《某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19)》(以下简称“2019某市市政定额”)“D-2-10车行道混凝土垫层 厚度 20cm”及“D-2-11车行道混凝土垫层 厚度 每增减1cm”的定额子目。 承包人认为,应按道路路面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市政定额”中“D2-3-46水泥混凝土路面 厚度 20cm”及“D2-3-47 水泥混凝土路面 厚度 每增减1cm”的定额子目。 三、我站观点 根据本项目施工图横断面结构图,结合图纸说明,混凝土调平层应属于路面基层,混凝土基层在“2018市政定额”中没有相应的子目可以套用,属于定额缺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至于能否适用“2019某市市政定额”,因其并非本项目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双方可结合该定额的适用性协商确定。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2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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