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设计要求土方回填采用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少于0.94,2021年10月14日关于支付节点争议问题事宜处理的会议记录显示回填土方无压实要求。发承包双方对土方回填能否计取土方夯实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依据会议记录,土方回填无压实要求,且实际施工中没有依据或资料证明已做压实回填,故应按松填计价。 承包人认为,会议记录为对数中存在的争议记录,其结论栏意见“同意按以上条款执行合同规则”为发包人单方面的行为,非承包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无双方盖章。本工程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压实施工,应按回填土夯实子目计价。 三、我站观点 根据上传资料及发承包双方见面会了解的情况,本工程设计要求土方回填采用分层夯实且已通过联合验收,应视为承包人已按图纸要求完成土方回填后的压实施工,计价时应按回填土夯实的相关子目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粤标定复函〔2025〕92号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 线上申请解决中铁建港航大厦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3年3月21日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珠海市保税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为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中铁建港航大厦项目桩基础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附件1《合同清单及主要综合单价分析》(以下简称合同清单)显示,桩基础工程合同清单采用企业自行定制的清单,未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规则等相关资料;合同清单中的“灌注桩入岩增加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2.岩性:中风化石灰岩…”,其合同清单与分包合同均未对中风化石灰岩进行定义和说明。灌注桩设计说明要求,桩基础施工前应进行超前钻探,桩径小于1000mm的两桩承台需选其中一桩进行超前钻,其他承台一桩一孔。《中铁建港航局大厦项目超前钻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下简称超前钻岩土报告)揭示,破碎中风化花岗岩层号(④3),属于较软岩,肉红色、灰白色。中粗粒结构,岩体破碎、裂隙发育,组织结构比较破碎。岩芯为碎块状、块状,岩石坚硬度为较软岩,破碎。中风化花岗岩层号(④4),属于较硬岩,青灰色、灰白色。中粗粒结构。岩体破碎~较完整、裂隙发育,组织结构比较破碎。岩芯为短柱、柱状,岩石坚硬度为较硬岩,较破碎。另超前钻补充说明,场地(④3)破碎中风化岩石实验单轴饱和抗压强度平均值为17.90Mpa,其破碎中风化花岗岩硬度变化较大,实验结果仅代表取样部位的岩石强度。设计图纸灌注桩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花岗岩,桩端岩层的岩样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小于35.37MPa,并提交了三根灌注桩钻孔成桩施工工艺试验记录。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破碎中风化岩入岩增加费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破碎中风化岩的抗压强度15.5Mpa至22.8Mpa,属较软岩,按土层计算。承包人认为,破碎中风化岩抗压强度大于15Mpa,应按中风化岩计算入岩增加费。 我站认为,本工程专业分包清单为发包人采用企业自行定制的清单,对其入岩的岩性为“中风化石灰岩”未进行定性与定量的标准定义;且超前钻岩土报告中对破碎中风化花岗岩、中风化花岗岩是按不同的岩层号进行分别归类,并明确破碎中风化花岗岩的岩芯为碎块状、块状,岩石坚硬度为较软岩,破碎;中风化岩的岩芯为短柱、柱状,岩石坚硬度为较硬岩,较破碎。由此可见灌注桩入岩增加费清单项目中风化石灰岩并非为破碎中风化花岗岩。建议发承包人依据灌注桩入岩增加费编制时真实意思,结合国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19版)、《岩土工程分类标准》GB50218-2014等技术规范标准,行业交易习惯,以及桩基础成孔过程中破碎风化花岗岩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灌注桩入岩增加费。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9月1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发包人通过工程联系函明确楼梯扶手及栏杆均为不锈钢材质。现发承包双方对不锈钢楼梯栏杆是否需要区分不同部件套用定额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不锈钢栏杆计价应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A1-16-108不锈钢栏杆制安子目,并对相关材料的消耗量进行调整。 承包人认为,不锈钢栏杆计价时应分开扶手和栏杆分别套用2018房建定额A1-16-137不锈钢扶手制安和A1-16-108不锈钢栏杆制安定额子目。 三、我站观点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11期)》“栏杆(除注明外)、栏板定额均不含扶手制作安装所增加的费用”和定额A.1.16其他装饰工程章说明第三.2条“当设计栏板、栏杆的主材规格和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其他不变”规定,本工程不锈钢栏杆应执行定额动态调整的规定,按扶手和栏杆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当设计栏杆的主材规格和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21.2条约定,外脚手架使用时间以符合合同工期的实际使用时长为准,超出合同工期的不计算,且脚手架使用费已在措施费中包干,不再另行计算。施工时发生了工期延误,发承包双方对外脚手架延期使用费的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工期延误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21.2条约定,外脚手架延期使用费不予计算。 承包人认为,工期延误是由于发包人资金不足造成的,应按实际搭设到拆除时间计算外脚手架使用费。 三、我站观点 根据来函资料,我站无法判断工期延误的原因和责任,请发承包双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厘清事实和责任。如工期延误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21.2条约定执行;如工期延误属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导致发生超过合同工期的外脚手架使用费,承包人可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进行索赔。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定额下浮率投标报价。合同约定措施费总价包干,部分预算包干费的内容在相应单价中或投标总价中考虑。现发承包双方就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内容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已包括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预算包干内容不计算,超出范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但本工程没有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内容,故不作费用考虑。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有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内容,如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雨(污)水的排除、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20m 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等,应计算该费用并明确取费的基数。 三、我站观点 2023年3月,我站依据双方线上提交的《关于真石漆工序、预制桩长、预算包干费、外墙综合脚手架的咨询函》及有关资料,通过粤标定复函〔2023〕26号文第三条就预算包干费争议事项进行了回复,即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发承包双方应将《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中预算包干的内容与合同约定不另行计取费用的内容进行对照,已包括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预算包干内容不计算,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内容可另计预算包干费,具体费用计算标准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根据来函资料,我站无法判断是否发生相应预算包干内容,请发承包双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厘清事实。施工中如有发生2018房建定额中预算包干费所含内容的,应与合同约定不另行计取费用的内容进行对照,并结合合同约定在相应费用项目中计算,具体费用计算标准由发承包双方商定。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保障房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履约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施工地点为海岛,招标清单在其他措施项目费中列出海上运输(计体积类)和海上运输(计重量类)的清单项,项目特征中均列出了所需运输的各类材料,其中包含钢材、钢构件、木枋、胶合板等,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所指材料累计的体积或重量。现发承包双方就措施项目中所用的钢管、模板等材料是否可以列入上述清单工程量计取海上运输费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某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关于海上运费参考价格中未明确脚手架所用钢管、扣件及模板所用木枋、胶合板等措施材料是否包含在适用材料内,若措施项目所涉及的材料可以计取,则应按照其定额消耗量计取一次海上运输费。 承包人认为,海上运输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列出的材料类别是包含脚手架及模板所用的钢管、扣件、木枋、胶合板等材料的,且该部分材料确实存在上岛和施工完成后出岛的二次海上运输所发生的费用,故均应予以计算。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上传资料,海上运输(计体积类)和海上运输(计重量类)的清单项目特征包括的各类材料,并未区分是用于分部分项工程还是措施项目工程。从招标文件分析,本工程所用材料均需运输至岛上,完工后剩余材料均需运出岛,因此符合海上运输费项目特征所列出的材料品种均应计算工程量与运输费用。但脚手架和模板所用材料均为周转性材料,其存在上岛与出岛两次海上运输,故应分别计算进场材料上岛和摊销剩余材料出岛工程量,并据此计算两次海上运输费用。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园林景观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1年7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包含建筑单体外1.5米至第一个市政检查井的排水管,招标图纸只显示为一条线段,未标注管径尺寸也无设计做法,且招标清单也没有相应的项目清单和工程量。2022年7月14日发包人项目管理部出具了工程联系函“排水系统出户管未包含在合同范围内,现委托承包人施工,工程量按施工图纸计算”。现发承包双方对该部分工作内容是否含在合同范围内、能否按变更进行结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本工程为总价合同,包干价格已包含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该部分内容属于合同范围内事项,不应办理变更或签证。 承包人认为,招标时未提供该部分工程内容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无法计算及复核工程清单,应视为本工程实际无此项工作内容。现场实际已完成施工,应办理变更或签证。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为总价合同,其合同总价包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其澄清、说明、修正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下完成合同内容所发生的总费用。争议所涉管线部分,我站无法从来函资料判断是否属于招标范围,鉴于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请发承包双方遵循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真实意思厘清是否属于招标范围。如属于,虽然招标图纸只显示为一条线段,图示尺寸及做法未明确标注,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是知晓其在履约范围中的,在投标过程中可以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细化再报价,招标清单没有开列只能视为缺项漏项,依据总价合同的造价构成,仍视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施工中如发包人另行给出的施工图纸或者要求与报价时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考虑的方案不一致的,则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计价原则调整合同价款补充两者差额。如不属于招标范围的则按新增工程计价方式协商定价结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3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办公楼精装修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1年5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承包范围主要为室内装修工程,机电工程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机电单位实施,合同清单天棚项目特征中描述“综合考虑钢结构转换层,按招标图纸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所需做的检修口或风口及其他需做的加固处理,此项工程量需扣除通长或非通长成品出风口、灯盘所占面积 ”。实施过程中机电施工单位因其机电图纸深化提出增加天棚检修口,以致承包人施工的检修口数量较原招标图纸有所增加,双方就检修口费用计取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天棚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其单价已包含检修口费用,因此不予计取。 承包人认为,天棚的项目特征描述应理解为清单综合单价只包含检修口、风口加固处理所需的费用,而风口和检修口的费用另外计算,风口在合同清单有单独列项,按照相同计价规则,检修口属于清单漏项,原图纸和新增检修口的费用都要计取。 三、我站观点 招标清单天棚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显示,检修口的开口、加固等费用已经包含在天棚清单报价中,投标人依据招标图示检修口的数量计算其费用并分摊到天棚综合单价中,因此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原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检修口费用不单独计取。如因发包人另行发包的机电工程进行深化设计需要增加检修口数量的,且深化图纸检修口含量与招标图纸含量相比偏差较大,导致承包人损失过大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费用。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2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粤标定复函〔2025〕90号 佛山途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欢聚集团三龙湾项目机电工程(一标段)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3年10月21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佛山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佛山途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施工过程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为机电总承包,中标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除甲供材、甲分包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供货以及工程报建、安装、调试、验收取证、移交、物业培训等工作。其中,多联机设备由发包人供应。发承包双方就多联机设备系统中增加充注的冷媒材料费用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工程为总价合同,合同价涵盖招标图纸、技术要求及招标答疑回复的全部内容。冷媒铜管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明确介质为冷媒,且合同附件《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载明甲供仅为多联机设备(含控制面板、室内机组控制箱、计量系统),不包含冷媒材料,故增加充注的冷媒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认为,冷媒铜管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中“介质为冷媒”仅指管道使用时内部流通的液体,施工仅涉及管道供应及安装,不包含管道内介质供应及充注,冷媒材料的供应及充注应由设备厂家负责。 我站认为,空调设备出厂时冷媒预充注量仅为保护设备及出厂测试、运输过程中的标准基础量配置,不包含运行整个系统所需的追加充注冷媒,有经验的承包人应知晓此行业常识。合同附件《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甲供材虽未明确包含冷媒材料追加量,投标单位在招标答疑阶段未提出疑问,且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工程,同时,招标文件明确中标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除甲供材、甲分包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供货及相关工作,故应视为认可追加充注的冷媒属于合同范围,冷媒材料费用应已计列在冷媒铜管清单中。因此,按设计要求增加充注的冷媒属于机电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8月22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粤标定复函〔2025〕89号 广州云珹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州云珹天地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4月3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广州云珹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由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现对来函涉及预算编制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钢柱与混凝土梁连接计价争议 本项目设计图纸反映,圆钢柱与混凝土梁连接时采用混凝土环梁连接,混凝土环梁内配置型钢环形牛腿、钢筋。发承包双方对混凝土环梁执行定额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设计图纸未明确环梁为劲性钢柱(钢梁),不能执行“劲性混凝土”构件的定额子目;承包人认为,本工程的混凝土环梁内配置型钢环形牛腿、钢筋,比常规的普通混凝土施工难度大,且圆形钢筋绑扎困难,应执行“劲性混凝土”构件的相关定额子目。 我站认为,根据所提供的设计图纸、现场图片,本项目采用钢管柱+型钢牛腿+钢筋混凝土梁结构体系,钢柱与钢筋混凝土梁连接处的环梁节点由混凝土、型钢、纵向钢筋和箍筋组成,其施工难度、复杂性与“劲性混凝土”构件相似,可参考执行定额中“劲性混凝土”构件的相关计价规定。 二、关于钢结构成品构件的损耗率争议 本项目钢构件为厂家加工,现场安装。《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中钢构件需按成品构件考虑计入钢构件安装子目,发承包双方对于钢结构成品构件的损耗率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钢结构成品构件的损耗率通过市场调研确定为3%;承包人认为,应按定额《建筑与装饰材料损耗率参考表》中钢材的损耗率6%确定。 我站认为,2018房建定额规定,钢结构构件按成品构件计入钢结构构件安装定额子目,钢结构构件制作的损耗,属于工厂加工制作的成本,已含在钢构件成品价格中。 三、关于钢构件除锈、油漆和防火涂料计价的争议 本项目钢构件制作、除锈、油漆、防火涂料均在钢构件生产厂家实施。发承包双方对除锈、油漆、防火涂料的费用是包含在钢结构的成品价格内还是按定额套取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2018房建定额A.1.1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说明“十二、装配式钢构件的除锈、油漆的费用一般应在成品价格内包含;若成品价格未包含除锈、油漆费用的,另按相应的定额章节项目及规定执行”,钢构件的除锈、油漆(含防火涂料)价格已含在成品价中,不再执行除锈、油漆和防火涂料定额。承包人认为,除锈、油漆和防火涂料有相应定额子目,报批的成品价格未含除锈、油漆和防火涂料费用,除锈、油漆和防火涂料费用应执行定额子目计价。 我站认为,2018房建定额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章节中的钢构件除锈、油漆(含防火涂料)子目是按钢构件除锈、油漆(含防火涂料)在施工现场作业编制的。本项目钢构件制作、除锈、油漆和防火涂料均在钢构件生产厂家实施,除锈、油漆和防火涂料的费用均包含在钢构件成品价中,发承包双方应核对钢构件加工制作合同以及现场验货情况,如钢构件成品价中未包含除锈、油漆和防火涂料且在现场施工的,则执行相应定额。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8月22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