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商业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议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以建筑面积为单位,其中建筑面积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05(以下简称“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二、三层入口位于疏散走道两侧,发承包双方就该位置的建筑面积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方认为,该位置为半围护结构,因此,不能按全面积计算,只能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承包方认为,二、三层入口属于门斗,根据本图纸,需要计算全面积。 三、我站观点 分析双方提交的设计图纸,二、三层入口位置的半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属于走廊,根据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11条规定,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在2.2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 的应计算1/2面积。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7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住宅商业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议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以建筑面积为单位,其中建筑面积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以下简称“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首层商场入口位于首层建筑物通道两侧,发承包双方就该位置的建筑面积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方认为,该位置属于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不应计算面积。 承包方认为,首层商场入口属于门斗,根据本图纸,需要计算全面积。 三、我站观点 分析双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商场入口处位置属于建筑物底层设置的无围护结构的檐廊,按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11条的规定,应计算1/2建筑面积。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7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目前处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显示,为加速推进园区配套道路工程建设,发包人制定了临时过渡方案,在园区配套道路工程旁建设招商便道、供电、供水、污水设施等。承包人完成上述施工内容后,发承包双方就招商便道的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招商便道完工后主要发挥施工便道作用,实际并未充分发挥招商作用,故不应另外计取招商便道费用。 承包人认为,招商便道是按照发包人指令完成合同范围以外新增的施工任务,费用不应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三、我站观点 依据上传资料,招商便道为招标范围外增加工程,但承包方仅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会议纪要,未能提供发包人签发招商便道施工的工程联系单或变更通知等相关资料,无法核实事实。若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虽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但可以依据其他证据来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6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目前处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要求水泥土搅拌桩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深层自动监控设备、监控平台、水泥浆自动拌和设备、水泥计量设备等(以下简称“水泥搅拌桩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测。发承包双方就计算该文件规定配备的水泥搅拌桩自动监控系统的费用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文件发布前,水泥搅拌桩施工桩机上已推行安装监控系统用于数据监测,费用应由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且文件发布前后使用的监控系统监测数据类型基本一致,是质量监控手段的更新升级换代,并非新增监控手段,费用应与旧监测系统费用一样在预算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承包人认为,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求,水泥土搅拌桩项目全程配备深层自动监控设备、监控平台、水泥浆自动拌和设备、水泥计量设备等,相关费用应按照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 三、我站观点 经核实,文件发布前后使用的监控系统并非完全一致,若本工程水泥搅拌桩施工机具已已安装监控系统用于数据监测,但需通过增加传感器部件、升级软件(含检测设备固件、平台软件模块等所有与自动监控设备联动运行所必需的软件)的方式达到文件要求得,即可计算系统升级改造的费用。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6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目前处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第25.2.4.2.(7)条约定,不可预见费、风险包干费及工程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计列,因审计提出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计取此类费用的依据不足,发承包双方就计取该费用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应执行审计部门审核意见,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列不可预见费、风险包干费及工程保险费的依据不足,不予计取。 承包人认为,投标时已响应招标文件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要求,综合考虑承担风险进行费率报价,应按合同约定计取不可预见费、风险包干费及工程保险费。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第25.2.4.2.(7)条已约定不可预见费、风险包干费及工程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0%计取,并明确了此类费用包含的具体内容,属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相应事件需要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故不可预见费、风险包干费及工程保险费用应按合同约定计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6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目前处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第25.2.4.2.(5)条约定,施工图预算编制中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按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日期对应当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中列明且规格型号一致的,采用“信息价”。现发承包双方就MPP管、柔性离心球墨承插铸铁给水管、污水管材料是否采用“信息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MPP管、柔性离心球墨承插铸铁给水管、污水管材料的本市“信息价”对比周边城市或其它行业信息价及市场询价偏离,此部分材料价格不应采用本市“信息价”。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主要材料价格采用“信息价”的条件,故预算编制时凡符合合同约定范围的材料价格应采用本市“信息价”。 三、我站观点 施工图预算编制中的MPP管、柔性离心球墨承插铸铁给水管、污水管材料与“信息价”列明规格型号一致,应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25.2.4.2.(7)条约定,采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日期对应当期“信息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6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目前处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施工图预算编制时,以签约合同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价(含预备费)为基础,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5.2.4.2.(9)条约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列暂列金额;审核时审计部门提出施工图预算的暂列金额不应超过预备金额(批复概算中预备费按建安费的5%计列),现发承包双方就暂列金额计取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暂列金额应执行审计部门审核意见,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计取。 承包人认为,暂列金额应执行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以单独项计列。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上传资料,本工程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将预备费列入了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预备费。预备费是在建设期内因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在设计概算列入三类费用。暂列金额是发包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与设计概算中的预备费不是同一类费用,其计算基础、使用范围不完全相同。因此,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应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第25.2.4.2.(9)条约定,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列暂列金额。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6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生产研发办公商业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0年8月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概算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目前处于概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工业厂房层数为7~21层,部分费用如脚手架使用费计价时需要定额工期数据, 在使用工期定额时,发承包双方对超出工期定额层数的楼栋工期计算依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应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22版)计算,该定额中的工业厂房定额工期中最高层数为8层,故工业厂房建筑层数超过8层时按8层计算工期。 承包人认为,应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该定额规定当建筑层数超出“定额工期”层数时,可按照总说明第五条,采用外插法计算。 三、我站观点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22版)适用于自2022年1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由于本工程于2020年6月公开招标,且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未约定使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22版)计算工期,因此结合合同缔约时双方的真实意思,本工程的定额工期应使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进行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生产研发办公商业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0年8月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概算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目前处于概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由于地质原因,桩基施工时施工便道及作业面需分别回填砖渣形成1.0m、0.8m厚的加固地基,发承包双方对回填砖渣定额子目套用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应套用市政定额D1-1-137压路机碾压土(石)方填石方子目,同时增加材料“砖渣”,但由于砖渣无定额消耗量依据,故暂不计取。 承包人认为,应套用房建定额A1-1-131回填石屑子目,换算主材,原定额消耗量不变。 三、我站观点 回填砖渣定额子目套用,建议借用市政定额D2-2-34及D2-2-35“人机配合铺装山皮石底层”子目,砖渣消耗量可参考房建定额A1-4-117“碎砖垫层 干铺”子目进行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生产研发办公商业配套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0年8月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概算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目前处于概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设计图纸要求灌注桩的声测管及抽芯管分别采用50×3mm及154×4mm钢管施工,检测完毕后采用C45细石砼(内掺加适量膨胀剂)全深度回灌封闭,发承包双方就旋挖桩工程量是否扣除声测管及钻芯导管所占体积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因声测管及抽芯管单独计算了回灌混凝土量,所以在计算灌注桩工程量时应扣除以上所占的体积。 承包方认为,根据房建定额A.1.3桩基础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条第6点“旋挖桩工程量,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³”计算”,不应扣减检测用的声测管及钻芯导管所占体积。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旋挖灌注桩采用湿作业成孔,概算执行房建定额时,旋挖灌注桩成孔工程量应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³”计算,旋挖灌注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应以设计长度及设计预留长度之和为计算长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并考虑扩散系数后以“m³”计算,以上工程量均不需扣除声测管及钻芯导管所占体积。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5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