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锦绣银湾二期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26号)

关于兴宁锦绣银湾二期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26号)

关于兴宁锦绣银湾二期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126号)

发布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阅读量:2发布日期:2023-10-26

粤标定复函〔2023〕126号

梅州市敏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广东省筑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兴宁锦绣银湾二期项目工程计量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3年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显示,项目地点在梅州兴宁市,发包人梅州市敏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广东省筑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开荒保洁综合服务,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合同约定,开荒清洁工程量按实际开荒清洁区域建筑面积计算,发承包双方对于“外廓”建筑面积如何计量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本工程“外廓”两边临空,应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3.0.14条“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 ,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2 面积”规定,计算1/2面积;承包人认为,本工程“外廓”位于结构内,应按3.0.21条“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的规定,计算全面积。

我站认为,根据本工程的标准层平面图,施工图中的外廊是属于设置在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设有围护设施、无围护结构,依据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14条,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10月26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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