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实验室电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装修工程计价争议(二)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162号)
粤标定复函〔2025〕162号
广州国家实验室、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广州实验室电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工程计价争议(二)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3年4月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国家实验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调整的争议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总价包干。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原招标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存在漏算,且发生新增设计变更、签证等情形,发承包双方就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否调整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发生单项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或合同外新增工程,导致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需按合同约定及时将拟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现因承包人未履行该义务,导致相关内容无法核实,故对应的措施费用不予调整。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与后续下发的施工图纸存在重大差异,且清单漏项、后续新增单项工程及签证等均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原合同约定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干条款已无法适用,因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均应按实调整。
我站认为,合同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干,其风险范围是针对合同订立时可预见的工程规模与施工条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或合同外新增工程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发生实质性变化,且该变化超出了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范围,继续执行包干条款有失公允的,发承包双方可基于变更前与变更后对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差异调整合同价款。但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或合同外新增工程未导致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不能因其计算基础变化而调整措施费用。
二、关于电镜实验室内铝板(盲板)质量问题扣款的争议
承包人完成的电镜实验室墙面铝板(盲板)存在工艺质量瑕疵,经发包人与监理单位多次督促整改,承包人仍未有效处理。发包人遂决定对工艺质量不合格的盲板不予接收,另行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质量不合格区域的墙板重新定制安装。现发承包双方就质量问题引发的扣款事宜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因承包人施工不合格导致另行委托第三方公司产生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认为,质量问题源于现状电镜房既有墙面冷辐射铝板与新安装铝板(盲板)在工艺、材质、色差、缝隙等方面存在固有差异,且其已按合同约定全力履行多次整改安装义务,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观感要求,故仅同意按原合同清单单价,扣除该部分铝板(盲板)对应工程量的费用。
我站认为,电镜实验室墙面铝板(盲板)存在工艺质量问题,发承包双方应先厘清各自责任。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或是由于发包人提出高于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要求所导致的,则由此增加的成本投入应由发包人承担。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11月7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