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20kV环西站电力隧道工程 (罗涌至小北段)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5〕94号)
粤标定复函〔2025〕94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220kV环西站电力隧道工程(罗涌至小北段)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16年9月23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代建单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就来函涉及竣工结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隧道线路全长2.1km,其中盾构区间1.4km,推盾区间0.7km。工程量清单分盾构隧道部分和推盾隧道部分列项编制,出现相同项目特征的清单分别在两部分开列的情形。合同约定,工程变更致工程量偏差超15%时,超过15%以上部分的综合单价调低为原合同单价的90%。实际施工时,施工工艺全部变更为盾构。发承包双方就确定变更后的综合单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推盾区间变更为盾构施工工艺,整条隧道均应按盾构隧道部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因变更导致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15%,对于超过15%以上部分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按合同约定调低为原合同单价的90%。承包人认为,变更后线路总工程量仍为2.1km,且推盾隧道部分的诸多清单开项和综合单价与盾构隧道部分一致,将原推盾隧道部分工程量全按增加工程量,并把超过原盾构隧道15%以上部分的综合单价调低为原合同单价的90%的做法不合理,应按原盾构隧道部分的综合单价执行。
我站认为,本工程为单价合同,清单工程量偏差是以合同清单内所有相同项目特征项目重新计量的总数量与相应的招标总数量的差异幅度而判定。推盾隧道变更为盾构隧道后,应将整个合同清单内所有相同项目特征的清单实际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总数量对比,工程量增加超15%时,依据合同约定,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调低为原合同单价的90%,未超15%时,仍执行原合同单价。
专此函复。如发承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合同约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9月1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