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科技孵化中心 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4〕23号)
粤标定复函〔2024〕23号
汕尾高新区综合服务发展中心、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汕尾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科技孵化中心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与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5月30日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汕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汕尾高新区综合服务发展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依据定额组价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确定,现对来函涉及施工图预算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材料价格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17.1.1(1)条约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机构根据承包人提供的经招标人及审图机构审核同意后的设计施工图纸,按清单规范、相关造价文件及2018年广东省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材料单价执行相应汕尾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施工图预算审核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材料基期价格确定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17.1.1(1)条约定,施工图预算编制发生在设计施工图纸经招标人及审图机构审核同意之后,故材料价格应采用施工图审查通过日期(2022年9月26日)对应当期的2022年9月汕尾市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承包人认为,承包人是基于基准日期对应的自身企业各种因素进行投标报价的,且合同专用条款第17.1.1(1)条并未约定施工图预算执行哪一期汕尾市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因此施工图预算的材料价格应采用合同基准日期对应当期即2022年4月汕尾市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
我站认为,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单价执行汕尾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但未约定具体价格基期,属于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项,因事关发承包重要权益,建议双方结合合同缔约时的真实意思协商解决。
二、关于HRB400E级钢筋制安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进行清单组价时,发承包双方对现浇构件HRB400E级钢筋的制作安装套用定额子目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HRB400E为Ⅲ级钢筋,带E符号表示抗震性能,清单组价时应套用A1-5-105~A1-5-107 现浇构件带肋钢筋子目。承包人认为,根据定额A.1.5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第五条第6点“带肋钢筋指强度HRB335、HRB400的螺纹钢筋;高强钢筋指强度HRB400以上的螺纹钢筋”说明,高强钢筋不包含HRB400级钢筋,但应包含HRB400E级钢筋,清单组价时应套用A1-5-108A1-5-110现浇构件带肋钢筋(Ⅲ级以上)子目。
我站认为,定额是按屈服强度特征值是否超过400MPa作为判断高强钢筋的标准,HRB400E钢筋的屈服强度特征值并未超过400MPa,因此清单组价时应套用A1-5-105~A1-5-107 现浇构件带肋钢筋子目。
三、关于预应力防腐混凝土管桩材料价格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设计要求预制管桩采用防腐混凝土,发承包双方对预应力防腐混凝土管桩的材料价格确定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市场询价的预应力防腐混凝土管桩价格接近汕尾市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中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价格,应按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综合价格计取,不另增加防腐费用。承包人认为,汕尾市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中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价格并未考虑防腐增加费,预应力防腐混凝土管桩的材料价格应在“汕尾市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5元/m。
我站认为,发承包双方应向信息价发布单位咨询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价格是否包含防腐混凝土的费用,如未包含,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17.1.1(1)条约定,参考《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164号)的规定确定材料的市场价格。
四、关于土工布材料价格的计价争议
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定额土工布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偏差,发承包双方对土工布材料价格的确定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土工布材料价格应按市场询价结果1.56元/㎡计算。承包人认为,发包人的询价未含运费、损耗、采保费,应按定额基价6.69元/㎡计算。
我站认为,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17.1.1(1)条约定,施工图预算的材料单价应执行汕尾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信息价,信息价未发布的材料价格,发承包双方可参考《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164号)规定确定。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4年3月12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广州亿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整理发布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