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2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 (穗建造价〔2024〕32 号)
2024-03-12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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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检修用房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7年11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卷材防水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均为综合考虑所有转角位、施工缝和后浇带处防水附加层、增强层,发承包双方对能否额外计算施工缝和后浇带处防水附加层、增加层发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防水附加层、增加层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计。 承包人认为,应该单独计算。 三、我站观点 根据卷材防水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施工缝和后浇带处防水附加层已含在卷材防水清单综合单价内,不另计。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1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检修用房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7年11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合同约定防水材料甲定乙供,但招标时未明确防水材料价格,承包人投标时防水卷材材料暂按29元/平方米计入清单综合单价,与工程实施中发包人防水卷材材料采购定价29.7元/平方米相近。发承包双方就此防水材料是否调整价差发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两个价格相差不大,不用调整。 承包人认为甲定乙供材料应按采购定价据实调整,故应计算价差。 三、我站观点 发包人未在招标时提供或明确防水材料甲定价格,而在定标后施工期间确定其价格,由此引起的材料价差应由发包人承担。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1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粤标定复函〔2024〕22号 关于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旅客自动输送系统(原珠江新城集运系统) 土建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线上申请解决关于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旅客自动输送系统(原珠江新城集运系统)土建工程车辆段及出入段线施工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08年12月4日签订的承包合同显示,该工程位于广州市,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后变更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后变更为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2001地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首期工程已竣工结算,二期工程完成部分施工后停工,时隔13年后二期工程拟重新施工,目前处于拟复工前期准备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签约合同价中的相关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我站认为,依据来函资料显示,该工程2008年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二期工程于2010年2月完成围护结构、中立柱、第一道支撑及部分工程桩后,同年8月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并按发包人指令退场、拆除临建及围蔽;现发包人拟重启二期工程的建设。鉴于合同签订至今时间跨度较长,工程场地建设条件、市场价格、现行计价依据及相关法规等均已发生重大变化,建议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专此函复。 … Read more
某检修用房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7年11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不锈钢栏杆为设计变更新增项目,在报审主材价格时承包人提供了采购合同,发承包双方对该新增项目的主材定价是否计取材料利润发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新增主材价格应按采购合同价取定,不另计材料利润。 承包人认为,应参考《xx市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按5%利润率计算合理利润,或者双方咨询常用材料采购价对比官方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格,取差额比例计取材料利润。 三、我站观点 依据现行工程费用中相关人材机要素组成相关规定,材料价格的组成中不计取材料利润。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1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检修用房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7年11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施工期间,直径φ18~22钢筋连接方式由焊接变更为机械连接,发承包双方对变更钢筋连接方式是否按新增项目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钢筋制安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钢筋制安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连接方式、搭接方式(含直螺纹、电焊),故不论采用何种连接方式的钢筋连接费用已综合考虑在钢筋制作安装综合单价中,因此钢筋连接方式由焊接变更为机械连接均执行同一规格的钢筋制作安装综合单价,无需再另外计算变更连接方式增加的费用。 承包人认为,钢筋制作安装报价基于招标图纸进行,实际施工中变更连接方式,应另行计算钢筋的机械连接费用。 三、我站观点 由于钢筋制作安装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将各种连接方式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因此投标人需依据招标图纸确定各种连接方式的比例和相应费用进行综合报价。故若施工中因变更钢筋连接方式导致中标单价原考虑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的,该变化引起的费用增减应予计算调整。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1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1年7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目前处于预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交通岛景观提升中有一座大型雕塑,采用30mm厚的钢板进行加工制作,经计算实际用钢量为32.02吨,该雕塑在概算时定价为66000元/座,预算审核中发承包双方对雕塑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雕塑施工图纸和概算图纸一致,按财政部门的惯例预算价格不能突破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概算中每一个清单的综合单价,因此该雕塑最终预算价应按概算价审定时的综合单价66000元/座计取。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时没有对外公开概算中的各综合单价,签订合同时也未告知,合同仅约定了预算总价不能突破经财政部门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并未对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约束,因此应以合同为依据,按市场价确定雕塑及其它部分主材的价格。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所提供资料,本工程招标时未公布概算组成的清单综合单价,合同中也无相关约定,且在该雕塑设计图纸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概算确定的综合单价远低于雕塑使用的钢板成本费用。因此,本工程雕塑价格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应采用市场询价确定。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0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某地上桥体钢结构工程,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4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合同约定可调整工程造价的建筑材料范围为结构用钢材、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受疫情和市场波动影响,幕墙玻璃及铝材价格发生大幅涨价,发承包双方对幕墙玻璃及铝材调整价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合同已明确材料调差范围,应按合同条款执行,幕墙材料不在调差范围,故不予调差。 承包人认为,幕墙材料的涨价幅度已严重超出正常的市场风险范围,超过施工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符合粤建市函〔2018〕2058号文中关于材料调差的规定,应对幕墙材料按市场价进行调差。 三、我站观点 合同约定可调整工程造价的建筑材料范围不包括幕墙玻璃及铝材,按照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及条款,幕墙玻璃及铝材价差应不予调整。但2021~2022年施工期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异常,材料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如铝材、玻璃等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损失过大的,受损一方可以索赔方式提出诉求。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58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