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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 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1-01-12

粤标定函〔2021〕4号   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建设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6年11月1日签订的《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江门市,资金来源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江门市公路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江门市公路局委托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代建方,根据投资合同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即本工程发包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于2017年8月与承包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江门市国省道(国道G325、五邑路等)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为清单计价,其中施工图预算执行2013年国标清单计量计价规范,以《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等定额文件组价确定综合单价。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白石大道东段(丰乐路-甘棠路)改造工程为本PPP项目的市政工程,其施工图纸中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显示,在钻探所达深度范围内场地岩土分为5个主层,分别为①素填土(Q4ml)厚1.20~5.2m②黏土(Q4al)厚0.50~2.2m③淤泥(Q4mc)厚1.50~17.3m④粉砂(Q4al)厚0.30~3.00m⑤细砂(Q4al)厚2.60~9.50m⑥粉质黏土(Qel)厚2.20~6.00m⑦粉质黏土(Qel)厚1.85~9.65m,《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预算造价审查定案单》显示的土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土质为综合考虑土壤类别。根据双方提供的两份设计变更,原水稳层底面以下挖素土方变更为挖石渣,并且现场图片显示,现场存在较多的块石、片石及松散石块,及有部分较大的块石,双方对于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土石方如何计价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变更工程应按挖运四类土方套用定额,承包人认为变更工程应按挖运松散石方套用定额。 我站认为,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项目,其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本项目范围内,属于市政公用项目的,其施工图预算造价金额的计算原则:按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完成修编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等文件编制。”等相关规定,采用定额组价确定清单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应按照设计变更前即施工图阶段对应的勘察报告显示的土质执行用《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计价。设计变更后,土石方的界定及其类别划分,不能仅凭所提供的现场照片下定论,而应以有资质资格的勘察企业重新勘察的报告结果为准。如果勘察结果为土质的,则仍符合原清单特征描述为综合考虑土壤类别范畴,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如果勘察结果为石方的,则原土方开挖清单综合单价不适用,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规则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月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2021-01-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释〔2020〕25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条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第七条 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第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 Read more

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 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22期)

2021-01-06

粤标定函〔2021〕002 号 各有关单位: 现对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有关《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咨询的问题做出如下解答,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 1. 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工程中,系统集成费用如何考虑? 答: 系统集成调试按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C.5.1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集成各系统的累计的总“点”数,执行C.5.1.14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系统联调相应项目。 2. 零星安装项目管卡是否可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答: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10.1章说明第四条第5点“管道安装项目中,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堵洞、打洞、凿槽等工作内容, 发生时套用本册及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如管卡、托钩为现场制作安装的,则执行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3.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C.4.14电气调整试验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八条第2点“独立接地装置电阻的测定,区分接地极数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根”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或根计算。”如一个路灯基础有4根接地极,是套子目“C4-14-46接地装置调试独立接地装置(根以内) 1”,工程量按4根计算还是套“C4-14-48接地装置调试 独立接地装置(根以内) 6”,工程量是否按一组4根计算还是一组6根计算? 答:每套路灯各自独立接地的,其接地装置调试执行“独立接地装置调试”相应项目。如一个路灯基础有4根接地极,则执行“独立接地装置调试6根以内”以“组”为单位套用。 4. 第九册《消防工程》,C9.1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二条“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9.1.3。” 表9.1.3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是否相应的安装费用已含在成套产品对应的定额内,主材费另计? 答: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定额已含成套产品所包括内容相应的安装费用,但不包括相应的材料价格。 5. 现场砌墙体后,再开槽敷设管道,相关线管是否套用明敷子目? 答:现场砌墙体后,再开槽敷设电线管,应执行“沿砖、混凝土结构暗配”相应项目。 6. 空调水管保温外面再包一层铝皮保护0.5mm,如何套用定额子目? 答:空调水管保温外面再包一层铝皮保护0.5mm,依据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中的C.12.5绝热工程说明第七条第2点“铝板保护层执行铁皮保护层安装项目,主材可以换算”执行。 7.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C4-5-34~C4-5-37太阳能电池板组装、测算子目,定额计量单位为“组”,应如何套用定额子目? 答:太阳能电池板组装、测试,区别太阳能板最大输出功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执行太阳能电池板组装、测试相应项目。 8.预算包干费中的机电安装后的补洞(槽)工料费适用于什么情况? 答:机电安装后实际发生的,但难以准确计算工程量的补洞(槽)工料费等属于预算包干费包含的内容。 9. 雨水管与排水管合用时,应如何套用定额子目? 答:雨水管与排水管合用时,应套用排水管安装相应项目。 10. 燃气工程系统压力试验是否另外计算? 答:定额中已包括了燃气工程的气压试验,不得另行计算压力试验。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月6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 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第21期)

2021-01-06

粤标定函〔2021〕00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对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有关市政工程专业的定额咨询问题做出如下解答,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适用问题 1.第一册《通用项目》地下连续墙,现浇混凝土导墙模板定额,是否包含了横撑?如包含,是包含了钢横撑还是木横撑? 答:现浇混凝土导墙模板子目已考虑横撑,周转性材料已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除定额另有规定外,不作调整。 2. 第一册《通用项目》D.1.10 监测量控工程中的施工监测应用范围是什么?能否应用到建筑基坑支护施工中产生的施工监测? 答:施工监测应用范围是指按设计要求对市政工程周边范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地下水及市政构筑物本身的沉降、位移、压力、应力测试和信息反馈。施工监测定额不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基坑支护施工产生的施工监测。 3.第一册《通用项目》D.1.3 软基处理、桩及支护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十条第5款“双轴、三轴每次成桩时与群桩间的重叠部分工程量不扣除,采用套打的扣除套打体积的水泥掺量材料费。”其中“成桩时与群桩间的重叠部分工程量”是否指套打孔部分的工程量? 答:成桩时与群桩间的重叠部分工程量不是指套打孔部分工程量。 (图一中阴影部分为套打孔) (图二中阴影部分为与群桩重叠部分) 4.第二册《道路工程》D.2.3道路面层说明“五、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按厚度5mm考虑。”若设计要求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厚度不同时,是否可按实际调整? 答:厚度不同时,主材消耗量按比例相应调整,其他不变。 5.定额措施其他项目费用中关于交通疏解员增加费应如何理解? 答:交通疏解员增加费是指根据经交警部门批复的交通疏解方案而设置的交通疏解人员所增加的费用,而其他交通疏解设施(如铁马、塑料交通路锥、警示灯、交通指示牌、交通指示灯等)可在措施其他项目费用标准第六点其他费用中列项计算,交通疏解材料作为临时性设施,应考虑周转使用或残值回收。 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工作内容构成表中,临时设施维护及拆除包含办公、生活场地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场内绿化、场地硬化的维护、拆除。该临时道路及场地硬化是否包含了施工现场的施工便道的新建? 答:该临时道路是不包含施工现场施工便道的新建,应为临时道路的维护及拆除。 7.《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关于机上人工费的说明“对于可由一人控制多台的机械以及机械台班单价中人工费占比较高的机械,机械需由两个以上专业操作人员操作的机械,都不配置人工消耗量,人工消耗量应在定额子目中考虑。如:泵类机械、焊接机械、盾构掘进机等。”市政定额没有抽水的定额子目,请问抽水发生的人工费应如何确定? 答:《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中泵类机械台班单价中不含人工费,抽水措施考虑采用泵类机械进行抽水的,人工费可按实际发生以时工计算。 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适用问题 8.第一册《通用项目》D.1.1土石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放坡系数表(表一)中的放坡起点深度是从垫层下表面开始计算还是从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答:基础垫层不做模板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基础垫层有模板时,放坡自垫层底面开始计算。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1月6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4期)(粤标定函〔2020〕334号)

2020-12-29

粤标定函〔2020〕334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研究分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铝合金模板项目与市场实际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为加强定额动态管理,经我站广泛调研与测算,现将《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铝合金模板项目调整内容印发给你们。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动态调整内容及子目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0年12月29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珠海市横琴新区旧村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0-12-25

 粤标定函〔2020〕319号 珠海大横琴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横琴新区旧村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8年9月24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发包人珠海大横琴置业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目前处于预算审核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新增2号楼加固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内容,设计院按要求出具设计变更图纸,采用柱外包钢及灌注改性环氧树脂浆液方式,但在合同价格中既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项目,也没有类似的综合单价适用于该变更计价。该合同通用条款第25.3(2)条及专用条款第33.2.4条(3)的相关约定,若合同清单中既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项目,也不能按换算综合单价项目作换算处理,则作为合同外新增项目按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等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上述定额查找不到的可参考其他相关定额(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没有其他相关定额参考的则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因此,发承包双方据此套用相关定额确定该设计变更,但在如何套用子目计价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设计图纸柱外包钢应套用定额子目R1-4-34,钢材侧面封闭应套用混凝土裂缝表面封闭R1-4-28子目计价,不删除人工费。承包人认为:设计图纸柱外包钢及改性环氧树脂浆液做法与实际施工吻合,应套用定额子目R1-4-34,钢材侧面封闭应套用混凝土裂缝表面封闭R1-4-28子目计价。预算审核单位认为:柱面灌浆的定额子目R1-4-34套用存在与实际施工不完全吻合的情况,不计取该灌浆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根据设计图及施工照片,钢材侧面封闭的费用,应按砖柱、墙勾缝修补R1-8-15子目计价。 我站认为,从提交的相关资料显示,本工程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柱外包钢灌浆加固采用的施工方案为柱外包钢及灌注改性环氧树脂浆液加固,原合同清单中既没有适用的清单项目,也不能按类似的综合单价换算处理,属于合同外新增单价。该施工方案中的灌浆、钢材侧面封闭与《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中混凝土裂缝表面封闭灌浆、混凝土裂缝表面封闭虽工艺相近,但注浆量、封胶边,注孔数量、施工机具均不相同,不应直接套用或借用。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3.2.4款约定,合同外新增工程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项目,也没有其他相关定额参考的,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0年12月14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韶关学院教学(实验)用房基建项目和西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0-12-23

粤标定函〔2020〕317号   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韶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韶关学院土木工程楼、音乐楼、美术楼等教学(实验)用房基建项目和韶关学院西区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本项目由两个立项组成项目包一起招标,根据立项分别签订了两份施工合同。从2017年5月25日签订的《韶关学院土木工程楼、音乐楼、美术楼等教学(实验)用房基建项目施工合同》和2017年5月26日签订的《韶关学院西区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韶关市韶关学院大塘校区,资金来源是学校自筹资金为主,争取省、市财政支持为辅。发包人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韶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现对来函涉及的结算调差对应的基准日期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两份《施工合同》附页第4页〔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第二点“竣工结算原则”第2.4.6点都约定:“当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引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中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单指钢材、商品砼、水泥、砂、石,或经双方认可的其它主要材料及工程设备)变化超过5%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变化超过10%时,发包人或承包人材料价格可调整5%以外的部分、施工机械使用费可调整10%以外的部分。注:人工工日、材料单价、设备单价的价差调整基数是以施工当月《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机械台班(F1)与2017年第1期《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机械台班(F0)比较〔若调整后的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机械台班)价差+投标标书的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之和超过施工当月《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时,则按施工当月《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工日(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进行结算〕”。但由于2017年第1期《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内分别发布了1月、2月、3月不同时期的价格信息,结算时双方就确定人工工日、材料单价、设备单价的价差调整的基准日期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以2017年第1期《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中3月份的价格作为调差基准价格,承包人认为应以2017年第1期《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中1月份的价格作为调差基准价格。 经我站查阅所提供资料,本项目于2017年3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2日确定中标单位。两份《施工合同》的“协议书”第七点都对“词语含义”约定采用“通用条款”第1条,通用条款1.27条约定“基准日期:指招标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的日期”,以此推算,本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基准日期应为2017年3月24日。因此,我站认为,本合同约定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应以基准日期对应的2017年第1期《韶关建筑工程造价信息》3月份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作为调差基准价格。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0年12月14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华阳路道路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0-12-18

粤标定函〔2020〕318号 珠海三灶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珠海市金湾区华阳路道路水泥搅拌桩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已经收悉。 根据2019年7月23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珠海三灶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为清单计价,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工程结算价最终以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为准。工程现处于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水泥搅拌桩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2019年7月22日《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勘误(一)的通知》(粤标定函〔2019〕163号)中“取消水泥搅拌桩人工、机具调整系数1.43系数。”,双方对定额勘误引起的水泥搅拌桩合同综合单价是否调整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专用合同10.1条款“变更范围中其他事项约定:在合同期间,因市场波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调整及有关文件规定导致的造价变化。”,定额勘误属于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调整,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取消其系数,应核减计价金额约 457 万元(实际结算财政审核为准)。承包人认为合同约定为综合单价包干,投标报价中水泥搅拌桩综合单价为施工单位考虑承担的各种风险费用、试验费及检测费、现场施工条件,工期限制等因素综合作出的合理自主报价,甲乙双方应该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契约精神的原则,不应调整合同单价,按合同清单价执行。 我站认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2.1条规则,承包人是根据“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等,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在合同中予以确认。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文件并无约定投标人必须按政府发布的定额进行报价,说明双方是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相关规则进行报价、定价的。此外,《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勘误(一)的通知》(粤标定函〔2019〕163号)的勘误,适用于采用定额作为依据且尚未办理阶段性造价成果文件的工程计价,并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0条及10.4.1条其他事项第7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调整及有关文件规定等导致的造价变化 ”约定,同样不适用于发生变更的估价原则“经招标人及结算审核部门确认,工程预算及招标工程量属于多列的工程造价,招标人、相关部门审核结算或审计中全部扣减,这种情况不受工程量误差调整条款限制,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因此,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工程,中标价格不受定额勘误影响,结算时无需调整。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0年12月14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广州市南沙区凤凰二桥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0-12-18

粤标定函〔2020〕316号 广州南沙明珠湾区开发有限公司、中交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凤凰二桥工程项目涉及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6年5月20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财政返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交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负责承建,合同约定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工程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设计图纸显示,辅道桥下河涌堤岸挡墙前后采用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加固,挡墙采用放坡开挖结合砂袋围堰的方式实施,且要求先进行挡墙施工后再进行凤凰二桥的墩台及上部结构施工,以防止挡墙基坑开挖影响主桥结构安全。由于“放坡开挖结合砂袋围堰”需待水泥搅拌桩达到龄期后方可进行,无法满足区管委会、指挥部关于凤凰二桥主线于2016年6月30日前贯通的要求;同时因受征地红线影响两侧砂袋围堰也无法实施。因此,设计单位取消原“放坡开挖结合砂袋围堰”的设计方案,向发包人发出了改用“钢板桩支护”的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查论证,还于2018年11月7日得到《明珠湾指挥部2018年第33次总指挥办公会会议纪要》确认为变更事项。现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双方就变更后的“钢板桩支护”清单措施项目是否应该计算变更费用产生争议。 发包人认为,由于合同约定该项目结算需经财政投资评审,评审中心根据施工合同的协议书中第三条第2款的第1项 “项目措施费综合合价包干(按系数计算及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除外),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工程规模变化和政府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而调整,招标文件及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和专用条款第72.3条第3款 “综合合价包干的措施项目费不得调整”的约定,认为原设计方案涉及的措施项目清单“纤维袋围堰(3.5m)”在合同价中是以“项”计算的综合合价包干的,故其调整为“钢板桩围堰”后不应增加造价。承包人认为,合同约定项目措施费包干只是针对原设计方案中的“纤维袋围堰”而言,现该设计变更并非承包人原因(包括设计方案的改变及征地红线不足等)引起的,应按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我站认为,引起争议的“凤凰二桥规划河涌处引桥和中桥桥下挡墙及下部结构施工艺调整”设计变更,是为满足发包人对工期、设计单位对主桥结构安全的要求,在征地红线不足的情况下,经发包人同意、由设计单位发出变更、获工程变更专家审查论证会通过且得到明珠湾指挥部总指挥办公会会议确认的变更事项。“放坡开挖结合砂袋围堰” 改为“钢板桩支护”后,改变了施工措施方案,合同中措施项目“纤维袋围堰(3.5m)” 清单未有发生,该综合合价的包干前提条件发生了本质变化,该变化不是由于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第三条第2款第1项约定的“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工程规模变化和政府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引起的,故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第三条第2款第1项“项目措施费综合合价包干(按系数计算及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除外)”及专用条款第72.3(3)条“项目措施费综合合价包干不得调整”的约定,不适用于本设计变更。此外,该设计变更属于承包范围及内容的调整,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3款“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专用条款第96条约定处理”的指引,按照专用条款第96条“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各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个月内签订补充合同(协议),双方另有约定除外:(1)发包人根据合同协议书第4.3款的约定调整承包范围、或发生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情况导致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总金额超过本合同条款;(4)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认为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的其他情形”的约定。双方需就本设计变更签订补充合同确定钢板桩支护价格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0年12月14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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