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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520)预制管桩桩长的计量争议

2026-05-12

某厂房工程,2022年12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量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约定“按照招标图纸内容总价包干(桩按实际结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开列了预制管桩清单项目,相应桩长量在项目特征描述中表述为桩长暂按平均长度19米/根考虑,结算时按实调整。现发承包双方对预制管桩桩长的计量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预制管桩工程量应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以下简称“房建计量规范”)规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有效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即结算桩长=设计桩顶标高-实际桩底标高。 承包人认为,预制管桩工程量应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A.1.3桩基础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结算时按桩施工记录的桩体实际入土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即结算桩长=桩尖入土深度-送桩长度-桩尖长度。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不适用。基于合同约定桩基工程按实际结算,结算桩长应依据房建计量规范中预制管桩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即桩长=设计桩顶标高-桩底(桩尖)施工标高。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2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519)成品斜拉索清单工程量的计算争议

2026-05-11

某桥梁工程,2020年12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履约时发生计量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桥体设计为斜拉桥结构,斜拉索设计图纸说明索体钢丝采用镀锌铝钢丝,护套为双层PE护套;悬(斜拉)索招标清单工程量按招标图纸中《斜拉索工程数量表》中含双层护套的吊杆总重计算,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成品斜拉索整体安装。合同约定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下简称“2013计价规范”)及其配套计量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以下简称“市政计量规范”)规定悬(斜拉)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现发承包双方就悬(斜拉)索质量是否含双层护套质量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市政计量规范,悬(斜拉)索工程量应按内部钢丝净重计算,不计入双层PE护套重量。 承包人认为,市政计量规范明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量,而现行施工均采用成品斜拉索整体安装,成品斜拉索的出厂合格证标注的设计图示尺寸含护套尺寸。同时,斜拉索招标清单工程量与招标图纸《斜拉索工程数量表》中吊杆总重量一致,均包含护套质量,承包人投标时据此报价,故斜拉索工程量应包含护套质量在内。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合同约定采用2013计价规范及其配套计量规范,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编制投标报价,且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承包人若对招标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存在异议,应在投标阶段提出质疑,如未提出质疑的视为理解并接受招标计量规则。本工程斜拉索采用成品斜拉索,但钢索护套因厂家设计方案、材质规格不同存在质量差异,难以形成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条件,故招标采用的市政计量规范中关于斜拉索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即以发挥斜拉作用的钢索尺寸为计算质量的基础,护套质量不计入清单工程量,但护套的价格应纳入成品斜拉索价格考虑。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518)竣工图与招标图纸工程量差异的计价争议

2026-05-09

某厂房工程,2022年6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合同第七条设计变更条款约定“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经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并由甲方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后方能实施”,并对变更减少工程的计价约定为“工程量按招标图纸进行计算,价差、取费费率、下浮率按投标报价执行”。在工程建设期间,设计单位依据发包人的口头指示和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图纸进行深化,重新出具深化施工图。承包人按重新出具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且来函说明深化施工图与竣工图及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现发承包双方对竣工图与招标图纸差异工程量的计量问题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合同总价包干是针对招标图纸,施工单位未按招标图纸施工的部分,结算应予以扣减;竣工图较招标图纸增加的工程量,因未正式提交变更资料,不予计量及增加费用。 承包人认为,竣工图与招标图纸有变动的地方,应视为变更,对于工程量减少的工程,应根据合同中对变更减少工程的计价约定,仍按招标图纸工程量计算,不作扣减,而对于工程量增加的工程,虽然施工期间未办理变更手续,但应按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计量计价,不应只扣减变更减少工程量、不计算变更增加工程量。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来函资料,本项目的深化施工图是设计单位按发包人口头要求进行深化设计,但因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无法确认是否属于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建议双方厘清深化施工图下发程序,若有证据证明深化施工图确实是发包人指令并经发包人审核后下发承包人,可视为发包人认可变更,应按招标图与深化施工图之间的差异计算工程量,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若深化施工图并非是发包人指令且未经发包人审核,由设计单位直接提交承包人实施的,建议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若因发包人管理疏漏导致未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参照行业惯例,双方补办手续,按工程变更计价;若因承包人擅自施工,则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价,减少的工程量应予扣减并承担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如有)。另外合同中关于变更减少工程的计价约定,综合招标投标过程资料分析以及行业习惯理解,是指以招标图纸为基准计算因变更减少而扣减的工程量,并非指变更减少的工程仍按招标图纸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22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争议案例分享(517)缺失调试报告的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用的计价争议

2026-05-08

某改造项目土建工程,2016年11月签订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约定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计价,合同清单设有送配电装置系统,项目特征描述包含系统调试。结算时由于承包人未提供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报告,发承包双方就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用能否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因承包人未提供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报告,故不予计算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用。 承包人认为,合同结算条款和清单项目特征均未要求提供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报告;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已严格按规范完成了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工作,且项目已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环节发包人亦未要求提供调试报告,工程已正常投入使用多年,质保期内也未发生电气系统故障,因此应按合同工程量清单计算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用。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显示,项目已于2017年3月10日验收合格。根据施工验收规范和城建档案管理规定,竣工归档资料所需与送配电装置系统对应的电气装置送电检查验收记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出具,施工单位在验收前自行开展的调试记录并非属于竣工验收资料范围。鉴于项目已投入使用,双方应厘清竣工验收情况和未提供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记录资料的原因,如能查询相关施工规范证明承包人必须开展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方能送配电的,或者证明竣工验收时必须调试送配电装置系统且合格后方能验收,即可表明该送配电系统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已完成自检工作。建议双方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据实计算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费用,对于能通过其它方法或途径证明的事实,不宜简单以资料缺失为由而不予计算。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21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体公共空间规划设计标准》的公告

2026-05-07

      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城市轨道交通TOD综合体公共空间规划设计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288-2026。本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于出版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公开标准全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9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装配式超高性能混凝土人行道铺装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

2026-05-07

      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装配式超高性能混凝土人行道铺装系统技术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294-2026。本标准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于出版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公开标准全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12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既有建筑结构安全监测技术标准》等3项广东省地方标准的通告

2026-05-07

各有关单位:   《既有建筑结构安全监测技术标准》等3项广东省地方标准已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既有建筑结构安全监测技术标准》(DB44/T 2827—2026),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15-291-2026。本标准自2026年5月13日起实施。   二、《城镇燃气安全检查与评估标准》(DB44/T 2828—2026),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15-292-2026。本标准自2026年5月13日起实施。   三、《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检验评定标准》(DB44/T 2829—2026),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15-295-2026。本标准自2026年5月13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于出版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公开标准全文。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26第3号(总第278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6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道路三维探地雷达检测技术标准》等4项广东省地方标准的通告

2026-05-07

各有关单位:   《城镇道路三维探地雷达检测技术标准》等4项广东省地方标准已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镇道路三维探地雷达检测技术标准》(DB44/T 2834—2026),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15-296-2026。本标准自2026年6月20日起实施。   二、《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技术标准》(DB44/T 2835—2026),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15-297-2026。本标准自2026年6月20日起实施。   三、《600MPa 级热轧带肋钢筋应用技术标准》(DB44/T 2836—2026),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15-298-2026。本标准自2026年6月20日起实施。   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DB44/T 2837—2026),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15-299-2026。本标准自2026年6月20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于出版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公开标准全文。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26第4号(总第279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标准《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通告

2026-05-07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已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DB44/T 2773-2025),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T15-283-2026。本标准自2026年2月2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于出版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公开标准全文。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25年第19号(总第273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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