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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争议复函

关于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实验室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5-12

粤标定复函〔2023〕49号 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实验室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咨询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6月4日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泛美实验室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拆除修补工程”包干价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招标图纸未明确拆除项目的部位、材质,招标工程量清单开列了拆除项目但未开列修补项目,且拆除项目无拆除部位的特征描述,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第8.37条要求“本项目中拆除修补工程为包干价,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经现场勘查认为需拆除修补的全部部位,结算时不再调整。”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拆除签证是否属于“拆除修补工程”包干范围发生计价争议。发包人认为,依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8.37条,签证单中涉及争议的拆除部位均属于经现场勘查后认为需拆除修补的部位,投标报价中拆除修补工程的包干造价已包含其拆除修补费用,不应另外计算。承包人认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拆除修补内容应理解为小范围内的修缮工作,如外墙面、地面、天棚、室内墙柱面空鼓部分的拆除修补等,结算时承包人并未要求另外计算费用;而签证中涉及争议的拆除项目属于房建翻新改造工程中的大范围拆除项目,由于招标图纸既未反映其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亦未开列相应的项目,因此该拆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应遵循合同约定的单价包干原则,按监理、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的签证工程量计算相应的拆除费用。 我站认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3.4.1条规定,承包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明确的计价风险内容及范围,以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基础进行投标报价,施工中发生超出投标报价基础而承包人无法预见的风险,不应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对签证中涉及争议的拆除项目,在对照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后,若确定属于新增内容且经发包人同意实施完成的,结算时,工程量按监理、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的签证的工程量计算,单价按已签合同专用条款第25条确定。 二、关于2#、6#、7#外墙脚手架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2#、6#、7#外墙改造工程的外墙脚手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脚手架费”名称开项,单位为“项”,施工中外墙脚手架改为双排扣件式落地钢管脚手架,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2#、6#、7#外墙脚手架计价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外墙脚手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项”计算,并未明确具体脚手架方式,招标期间投标人也未提出质疑,施工过程也未发生实质性变更,应按投标报价的“脚手架费”以“项”结算。承包人认为,招标控制价中的脚手架费用是按活动脚手架计算的,承包人按活动脚手架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承包人基于施工安全及质量考虑,要求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把活动脚手架改为双排扣件式落地钢管脚手架并获得同意,现已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完成外墙脚手架的搭拆并通过各方验收,外墙脚手架与招标时相比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外墙脚手架费用应按双排扣件式落地钢管脚手架结算。 我站认为,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相关规范并结合本工程实际对“脚手架费”以“项”进行合理报价,以保证施工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若因承包人报审的脚手架搭拆方案不合理导致方案未被通过的,所增加的相关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若非承包人的原因引起脚手架搭拆方案进行的实质性变化,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2条及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处理。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4月10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东堤路滨河景观工程(依云段)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5-11

粤标定复函〔2023〕48号 珠海华澔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耀凯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东堤路滨河景观工程(依云段)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5月9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珠海华澔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耀凯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于2020年8月设计变更增加“成品厕所”,中标合同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价格可适用,且施工期间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亦无该材料。承包人按设计图纸和建设单位要求,提供了三款附有明细和图片的“成品厕所”报价单,建设单位从中选择了一款,结算时承包人按发包人选择并审批的每座“成品厕所”单价送审。由于该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财审单位委托协审单位对每座“成品厕所”单价进行询价后又重新确定了一个单价。现财审单位重新询价与送审价不一致,发承包双方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合同约定,“成品厕所”为造价信息未列材料,2020年8月造价咨询公司通过市场调查取得有依据的市场价格后,报甲方审核定价。由于该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议按财审单位询价结果结算。承包人认为,采购前承包人提供三款“成品厕所”的报价,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对3个供应厂商进行了考察,最终于2020年8月选中其中一款,而审核单位对每座“成品厕所”单价的询价时间是2022年6~8月,与确定采购方案的时间相差约2年,不能做为结算依据。 我站认为,对于涉及争议的工程变更“成品厕所”单价,发承包双方应根据第六条第4款(4)项约定所确认的价格,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审核部门认为经发承包双方确定的价格偏离实际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且能提供合理可靠的质疑依据的,可按规定要求发承包双方重新确认再进行调整,否则应按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确定的价格执行。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4月6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智能立体仓及三期天然油扩建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5-08

粤标定复函〔2023〕46号 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智能立体仓及三期天然油扩建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7月1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阳江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由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因发包人要求,需要在已完成施工的钢架屋面增设喷淋管道,屋顶高度为21m。根据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施工时需要采用曲臂车和平板操控台作为施工平台进行喷淋管道安装,发承包双方就施工方案中涉及的曲臂车和平板操控台的机械费用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原合同中的“水喷淋钢管”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含“超高增加费综合考虑”,但由于设计变更增设的喷淋管道的施工高度比原合同的施工高度增加较多,可在原合同清单价格的基础上,根据新增部分的实际施工高度加计相应的超高增加费及高层建筑增加费,不再增加计取机械台班费。承包人认为,设计变更增设的喷淋管道是在21m高的钢架屋面施工,根据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需采用租赁曲臂车(汽车式起重机)和平板操控台作为施工平台。因此,在增加计取超高增加费和高层建筑增加费后,仍应单独计算曲臂车和平板操控台的机械台班费用。 我站认为,本工程设计变更增设的喷淋管道施工高度比原合同“水喷淋钢管”项目的施工高度增加较多,施工条件已发生较大改变,项目特征与原合同清单中“水喷淋钢管”不符,故原合同单价已不适用,因此,建议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新增单价计价方式重新定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增城区体育广场篮球场改造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5-06

粤标定复函〔2023〕45号 广州市增城区旅游体育发展中心、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增城区体育广场两块篮球场改造风雨训练场工程计价争议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10月18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增城区旅游体育发展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对修补球场老化及破损部分变更为采用弹性纯PU球场面层,设计要求如下:①底涂GM-033 2mm厚;②硅PU弹性层SC-906 2mm厚;③界面漆GM-063 1mm厚;④硅PU面(石英砂) 漆SC-900B-R厚度5mm,合同中无可适用的弹性纯PU球场面层综合单价,按约定套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 2010》重新定价,双方在套用A9-119弹性纯PU球场面层5mm厚子目时对面层厚度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A9-119子目的“5mm厚”为面漆厚度,与签证的做法④面漆厚度一致,不应换算厚度。承包人认为,该定额子目的“5mm厚”包括底涂、弹性层、界面漆、面漆等在内的总厚度,应按照①~④做法的总厚度10mm对定额子目进行换算。 我站认为,《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 2010》A9-119弹性纯PU球场面层 5mm厚子目中的“5mm厚”表示面漆厚度,本工程变更签证中的面漆厚度与定额子目规格一致,无需进行换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英诺赛科硅基氮化镓和外延功率器件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5-05

粤标定复函〔2023〕44号 英诺赛科(珠海)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英诺赛科硅基氮化镓和外延功率器件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9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珠海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英诺赛科(珠海)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钢花管注浆微型桩计价的争议 本工程部分基坑底的地基加固采用击入法进行钢花管注浆微型桩施工,杆体采用直径48的钢花管,注浆采用纯水泥浆,发承包双方对于钢花管注浆微型桩如何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套用“A1-2-51 锚杆土钉灌浆 孔径≤100mm”及“A1-5-99 钢管 (锚杆、土钉、微型桩)制安”子目。承包人认为应套用“A1-3-123 压力灌浆微型桩 直径(mm以内) 200 ”子目,水泥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含量换算,同时套取“A1-3-127 钢管埋设”子目,钢管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算。 我站认为,本工程钢花管注浆微型桩设计要求采用击入法施工,注浆采用纯水泥浆,应计算击入法施工及灌浆的费用,钢花管注浆微型桩应套用“A1-5-99 钢管(锚杆、土钉、微型桩)制安”子目 ,及“A1-2-51 锚杆土钉灌浆 孔径≤100mm”子目,水泥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含量换算。 二、关于地下室侧壁防水保护层的计价争议 本工程地下室周围侧壁防水保护层采用50mm厚挤塑板,发承包双方对于挤塑板保护层如何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图集做法无钢丝网及粘结砂浆要求,应套用“A1-11-147-1自粘式XPS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保护层 50mm”子目。承包人认为,应套用定额“A1-11-146 XPS聚苯乙烯挤塑板外墙外保温 20mm”子目,且地下室外墙应按人工乘以1.25系数调整。 我站认为,根据本工程建筑设计总说明第(二)点要求,地下室周围侧壁的50mm厚挤塑板为防水保护层,应套用“A1-11-147-1 自粘式XPS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保护层 50mm”子目并换算主材,同时地下室周围侧壁的防水保护层的人工不乘以1.25的系数。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清远市保利麓湖项目二标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5-04

粤标定复函〔2023〕43号 清远鑫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清远市保利麓湖项目二标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7月4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清远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清远鑫恒房地产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结算时人工、材料调差是否参与合同约定浮动的争议 发包人认为,基准价清单中清单说明第20~22条有关钢筋、混凝土、人工调差已明确计算公式,未计算中标浮动率;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回复保利天环二标中建四局同类问题的咨询指出钢筋、混凝土、人工等参与调差部分,应执行合同工程量清单说明第20~22条款已有明确的计算公式。故人工、材料调差不参与中标浮动。承包人认为,合同附件19《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显示,人工、材料价差是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组成部分,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浮动率计算;计费补充说明附件3有关计价方式“工程总价由工程费用、富利建安管理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工程费用按工程量清单基准价上浮……。”因此人工、材料调差是工程费用的组成部分,应参与浮动率。 我站认为,补充协议第四条有关钢筋、混凝土价差调整说明以及基准价清单中清单说明第20~22条有关钢筋、混凝土、人工调差中明确的计算公式,未计中标浮动率。因此,人工、材料调差不参与合同约定的浮动。 二、关于钢筋暗柱箍筋间距计算的争议 结算对钢筋暗柱箍筋按5d或间距100mm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平法16G101第73页,约束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扶壁柱及非边缘暗柱箍筋间距不大于100mm,应按间距100mm间距计算。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施工图预算于2019年8月定稿,并签订施工图预算总价包干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除按原合同规定可调整的材料价差、签证、设计变更外,本协议施工图预算包干价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 我站认为,补充协议第三条“除按原合同规定可调整的材料价差、签证、设计变更外,本协议施工图预算包干价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因此,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结算时按照补充协议施工图预算包干价不再调整。 三、关于结构实体检测费和节能检测费的计价争议 结算时对结构实体检测费和节能检测费是否另行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依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3条乙方工作13.1.(7)点“乙方负责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材料检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的中间验收……。”确认其完成工程检测合格,费用不予计算。承包人认为,合同基准价清单措施费清单中的“检验试验费满足验收规范要求的为乙方施工使用的材料或工序进行检验试验”,是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专项的实体检测及节能检测费用不包含在措施费报价中,应予单独计算。 我站认为,经查阅上传资料,本工程合同对检验试验范围约定不明确,建议发承双方厘清争议涉及的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属性,属原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或工序的检验检测项目,合同价已包含,若将属于发包人抽检的检验试验项目委托承包人实施的,则应另行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智慧路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4-28

粤标定复函〔2023〕42号 中山市板芙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智慧路)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2月20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中山市板芙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中山市板芙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由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合同约定,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允许调整的材料范围以及符合《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主要材料调差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府办〔2018〕12号)(以下简称“中府办〔2018〕12号文”)规定的主要材料可以计算材料价差外,其余材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发承包双方对符合中府办〔2018〕12号文规定的主要材料范围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中府办〔2018〕12号文第一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钢筋、水泥、中砂、碎石、墙材、电缆、沥青、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以及管桩等建筑主材价格涨落超过施工承包合同对应预算价格的5%时,合同价差调整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即所罗列的材料属于可调差范围,没有罗列的材料不计算价差。承包人认为,中府办〔2018〕12号文针对的是建筑工程,本工程为市政工程,根据该文件精神,工程使用的砂砾5~80、石屑、毛石、6cm厚灰色环保砖、30*30*6cm盲道砖等材料均属于主要材料,应计算价差。 我站认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约定依据《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暂行办法》(中建通〔2013〕137号)评审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该文第七条第2点 “主要材料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主要是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材料,使用量较多的材料,贵重的材料。若未指明的,按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二十项材料。”结合中府办〔2018〕12号文以及招标投标相关资料,表明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时理解并认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材料为本工程主要材料。因此,竣工结算时可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范围应为招标控制价中材料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的二十项材料。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4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黄埔区KXC-I3-2地块(科学城站)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54号)

2023-04-28

粤标定复函〔2023〕54号 广州开发区尚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黄埔区KXC-I3-2地块(科学城站)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2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州开发区尚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大业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在旋挖灌注桩施工过程中,遇大量地下孤石,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处理方案为旋挖桩旋挖贯穿孤石,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发承包双方就孤石处理如何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套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旋挖桩入岩增加费定额子目进行计价。承包人认为,《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中旋挖桩入岩增加费定额子目的人工、材料及机具消耗量等远低于现场实际发生的消耗量,应根据现场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的实际情况进行计价。 我站认为,本工程招标时,发包人未向投标人提供地质勘察报告,招标模拟清单未开列孤石处理相关清单,旋挖灌注桩的清单项目特征中也无孤石的相关描述,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孤石处理的综合单价属于“招标清单综合单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二款第9条(58)点约定,应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进行计价。因该定额并无旋挖桩旋挖贯穿孤石的适用子目,建议发承包双方依据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市场询价,合理确定价格。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4月2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隆平院士港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3〕53号)

2023-04-28

粤标定复函〔2023〕53号 广州黄埔中禾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隆平院士港一期、二期工程EPC项目涉及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12月3日签订的EPC项目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广州黄埔中禾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承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清单综合单价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以中标下浮率确定,措施项目费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结合合同约定进行总价包干,施工图预算编制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 》,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工程划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用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加上疫情防控政策和常态化管理要求,发包人采纳承包人提出的租用划用红线以外土地建设生活区、办公区及临时设施的建议,并与承包人、出租方、见证方签订了《租用临时用地协议》,承诺该土地租赁费用由承包人先垫付,结算时按实结算。发承包双方因该租赁土地费用产生计价争议。发包人认为,施工图预算中以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已包含临时设施租地费用,不应另行补偿。承包人认为,临时设施的租地费用属于土地使用费,不包含在合同施工部分的工程费中,发包人应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补偿承包人该部分费用。 我站认为,《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包含土地使用费或土地租赁费用,仅包含临时设施的搭设及拆除费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临时租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即非承包方原因产生的红线外场地租赁及复垦复绿等费用应由发包人负责并列入概算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4月2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南沙滨海花园十期一区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3-04-27

粤标定复函〔2023〕41号 广州中璟慧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公司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南沙滨海花园十期一区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7年4月25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发包人广州中璟慧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模拟清单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省第一建筑公司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设计要求框架柱、剪力墙边缘构件钢筋采用焊接搭接,而招标文件附件六中1.3.4钢筋绑扎标准做法,要求墙柱钢筋直径≥20mm时采用机械接头,墙柱钢筋直径<20mm时采用电渣压力焊,现发承包双方对墙、柱等构件竖向钢筋层间搭接是否计取电渣压力焊连接费用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招标图纸结构总说明7.3.5条,钢筋搭接包含焊接,故承包人报价钢筋焊接费用应在钢筋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价。承包人认为,本工程采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6G101-1,按照结构设计总说明,本工程剪力墙、框架柱抗震等级为二级,可采用焊接搭接接头,现场已按电渣压力焊施工。而钢筋制作安装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只有钢筋制安、运输,缺少《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钢筋清单工作内容中的焊接方式描述,因此投标单价不含钢筋焊接费用。墙、柱等构件竖向钢筋层间搭接是设计规范接驳,属清单漏项,应按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计取电渣压力焊连接费用。 我站认为,虽然本工程设计说明已明确各规格钢筋的搭接方式,招标询价文件亦明确墙柱钢筋直径<20mm时采用电渣压力焊,≥20mm时采用机械接头,但是招标时发包人未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无法准确计算电渣压力焊数量,因而无法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且招标人在答疑澄清第11条中将原询价文件要求钢筋搭接方式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的相关约定删除,且就其中一种连接方式开列了直螺纹套筒连接清单项目,故“电渣压力焊”与“直螺纹套筒连接”同理应予单独列项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3月27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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