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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争议复函

关于江门市丰乐路北延线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5-25

粤标定复函〔2022〕52号 江门市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江门市丰乐路北延线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1年1月6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江门市滨江新区,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发包人江门市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清单计价,清单综合单价按定额组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处于合同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鹅公山隧道洞内的土石方开挖,原设计施工图和招投标工程量清单均为控制爆破开挖,因邻近村民阻止爆破施工,设计变更为“炮锤式挖掘机机械凿除岩石开挖”。发、承包双方就隧道洞内炮锤式挖掘凿除岩石开挖土石方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套用定额D7-1-9双线机械开挖隧道松石子目,扣减与爆破相关的材料、机械费用,再增加定额D1-1-95履带式单头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槽(坑)岩石松石子目的材料机械费用。承包人认为,应先将隧道内岩石按强度分类,强风化岩定义为松石,中风化岩定义为次坚石,然后再分别套用定额双线机械开挖隧道和履带式单头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槽(坑)岩石相应子目,且所套用的定额子目机械用量乘以3进行计价。 我站认为,根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D7-1-9与D7-1-10机械开挖隧道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选孔位、钻孔、装药、放炮、安全处理、爆破材料的领退、土石方洞内运输、垂直提升等。”该定额子目适用于爆破工艺,不适用于本项目隧道洞内炮锤式挖掘机凿除岩石的施工工艺。另外D1-1-95与D1-1-96履带式单头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槽(坑)岩石子目适合槽(坑)岩石破碎,不适用于隧道洞内的施工条件。因此,建议双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23.3.2条款“变更(增加部分)工程中投标报价没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定额又没有参考子目的,由承包人将综合单价分析材料送监理公司、发包方初审后,送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约定,结合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秉承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原则,根据经审核的施工方案与市场询价方式测算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及其他相关费用,协商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18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西园上镜花园项目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5-24

粤标定复函〔2022〕49号 中山上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西园上镜花园项目涉及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6年12月2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区,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发包人中山上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约定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据上传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承台与地下室底板套用定额子目的争议 本项目地下室为预制管桩承台基础,承台厚1600mm、地下室底板厚度为350mm、400mm,承台与地下室底板的顶面标高平齐,发承包双方就承台、地下室混凝土底板套用定额子目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承台与底板属不同的构件,承台应套用A4-2其他混凝土基础子目,地下室底板应套用A4-3地下室地板子目。承包人认为承台与地下室底板均应套用A4-2其他混凝土基础子目。 我站认为,本项目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10房建定额”),预制管桩承台基础和地下室底板应分别执行对应定额子目。 二、关于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和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的争议 发承包双方就混凝土泵送增加费是否列入措施项目计取,以及是否计入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的计算基数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约定结算采用定额计价、执行10房建定额,且施工合同中“措施项目预算表”列明混凝土泵送费列入措施项目计取。承包人认为,依据广东省定额动态管理系统解答第7期第5条超高降效费、现浇混凝土泵送费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计算,以及广东省定额动态管理系统解答第13期第8条±0.00以上的现浇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属分部分项工程费,可以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的人工、机具”。 我站认为,本项目采用定额计价并执行10房建定额,而粤标定函〔2020〕97号文第5条及粤标定函〔2020〕190号文第8条的解答适用于《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不适用于10房建定额。本工程施工合同附表1.1“措施项目预算表”已列明第2.9项为“混凝土泵送增加费”,且根据10房建定额A.26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属于措施项目费,10房建定额附录1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的第一条第3款规定,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计算基数不包括措施项目。综上,本项目的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应列入措施项目计取,不计入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的计算基数。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16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兴宁市沐彬中学运动场体育设施及安装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5-24

粤标定复函〔2022〕48号 兴宁市沐彬中学、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兴宁市沐彬中学运动场体育设施及安装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8年7月11日签订的采购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梅州市兴宁市,兴宁市沐彬中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项目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据上传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采购合同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3.1款明确“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施工,乙方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范围内自行报价,总价包干;如有新增项目,协商另行报价。按工程量清单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清运和包税票的方式进行施工”在竣工结算过程中,双方就合同的结算方式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应依据《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方法》(粤财基〔2000〕18号)规定,按竣工图纸(招标图纸、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皆无变更或变化)重新计算各项清单的工程量并重新计价;承包人认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总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 我站认为,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采购合同明确为总价包干,且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均无竣工结算需重新计价的相关条款,故本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总价包干结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16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加来湾新城B区定向钻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2〕53号)

2022-05-24

粤标定复函〔2022〕53号 海南省临高县德凯嘉圆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和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加来湾新城B区饮水工程定向钻计价争议问题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6月10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地点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加来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海南省临高县德凯嘉圆实业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海南和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引水工程中定向钻工程约定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引水工程钻进施工过程中,遇到中风化岩石,单段长度228米,钻孔市场价岩石段要比土质段高。双方就定向钻钻进中风化岩的费用计取产出争议。发包方认为应按合同约定的《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执行。承包方认为定向钻单段长度超过了200米,且遇到了中风化岩石地质,与定额适用条件不相符,不应再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应执行中石油等相关专业定额。 我站认为,虽然双方约定定向钻工程执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相关子目,但根据该定额第一册D.1.2章说明第十一条“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子目适用于单段钻孔牵引长度200m内”、第十三条“水平定向钻进按综合土质(包括强风化岩)考虑的,不适用中风化和微风化岩层”相关规定,本项目定向钻单段长度超过200m,且钻进中遇到中风化岩石地质,已超出《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适用范围,建议双方根据经批复的施工组织方案,按施工实际情况另行参考其他专业定额或结合市场询价,合理确定成本和利润进行协商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24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综合楼工程争议的复函

2022-05-23

粤标定复函〔2022〕47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综合楼项目涉及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5月31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发包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项目采用清单计价,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硬花岗岩层,双方对土石方综合单价是否调整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施工方在投标时应熟知现场情况,勘察报告显示局部存在岩石但不在开挖范围内,且招标文件中挖一般土石方项目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综合考虑地质情况,因此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土石方类别及其比例进行报价,所以不予补偿。承包人认为投标报价是以发包人提供的勘察报告为依据,当时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显示的岩石层均不在本项目的施工范围内,但实际基坑挖土中存在大量微风化岩,土石比例前后差异大,相关情况已得到业主方、校方的确认,故应按实际石方比例调整价格。 我站认为,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明确岩石不在开挖范围,但实际施工遇到大量微风化岩。承包人按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时,若遇到地质条件与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不一致且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符合的,应执行合同中工程变更事项引起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如果是承包人自身原因致开挖遇到岩土层的,则按原中标单价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13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梅州铂誉府地下室工程面积计算争议的复函

2022-05-23

粤标定复函〔2022〕50号 南京盛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云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梅州铂誉府一标段劳务分包工程涉及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3月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发包人南京盛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云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劳务承包人,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项目处于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地下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均以地下室建筑面积作为计算基础,地下室局部区域采用砌体墙封闭,层高超过3m,发承包双方就地下室封闭区域的建筑面积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该区域属于封闭未使用房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承包人认为封闭区域层高超过3m,地下室建筑面积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我站认为,本项目地下室局部区域虽采用砌体墙临时封闭,但具备形成建筑空间的条件,其建筑面积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第3.0.5 条款“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的规定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16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珠海市燃气抢险调度指挥中心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5-19

粤标定复函〔2022〕46号 珠海港航运大厦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珠海市燃气抢险调度指挥中心项目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4月21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项目地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珠海港航运大厦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依据上传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基坑支护变更为采用三轴搅拌桩(直径 850mm)套打一孔成桩,水泥掺入比20%,每一幅(三根桩)每米水泥掺入量不少于560kg,双方按合同约定变更新增单价,在执行现行定额计算三轴搅拌桩费用时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8期)》(粤标定函〔2021〕67号)有关规定,三轴搅拌桩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的,套接部位的工程量不重复计算,相应定额项目(包括非套接部分工程量)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5。承包人认为,按照施工图要求,本工程三轴搅拌桩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每一幅(三根桩)每米在施工时(非成桩后)水泥掺入量不少于560kg,试桩时经各方见证并确认。但按照粤标定函〔2021〕67号文,设计要求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的,套接部位工程量不重复计算,与本项目现场实际施工工艺不符,套接的三轴搅拌桩应按现场实际计算相应的工程量。 我站认为,依据上传资料,三轴搅拌桩为变更新增项目,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0.4.1条约定新增项目应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计价。本项目三轴搅拌桩采用套打一孔的成桩方法与粤标定函〔2021〕67号文中套接一孔法的工艺相符,定额使用与设计要求的水泥掺入量无关,故应按粤标定函〔2021〕6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13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江门市丰乐路北延线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粤标定复函〔2022〕52号)

2022-05-18

粤标定复函〔2022〕52号 江门市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江门市丰乐路北延线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1年1月6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江门市滨江新区,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发包人江门市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清单计价,清单综合单价按定额组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处于合同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鹅公山隧道洞内的土石方开挖,原设计施工图和招投标工程量清单均为控制爆破开挖,因邻近村民阻止爆破施工,设计变更为“炮锤式挖掘机机械凿除岩石开挖”。发、承包双方就隧道洞内炮锤式挖掘凿除岩石开挖土石方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应套用定额D7-1-9双线机械开挖隧道松石子目,扣减与爆破相关的材料、机械费用,再增加定额D1-1-95履带式单头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槽(坑)岩石松石子目的材料机械费用。承包人认为,应先将隧道内岩石按强度分类,强风化岩定义为松石,中风化岩定义为次坚石,然后再分别套用定额双线机械开挖隧道和履带式单头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槽(坑)岩石相应子目,且所套用的定额子目机械用量乘以3进行计价。 我站认为,根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D7-1-9与D7-1-10机械开挖隧道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选孔位、钻孔、装药、放炮、安全处理、爆破材料的领退、土石方洞内运输、垂直提升等。”该定额子目适用于爆破工艺,不适用于本项目隧道洞内炮锤式挖掘机凿除岩石的施工工艺。另外D1-1-95与D1-1-96履带式单头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槽(坑)岩石子目适合槽(坑)岩石破碎,不适用于隧道洞内的施工条件。因此,建议双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23.3.2条款“变更(增加部分)工程中投标报价没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定额又没有参考子目的,由承包人将综合单价分析材料送监理公司、发包方初审后,送江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的约定,结合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秉承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原则,根据经审核的施工方案与市场询价方式测算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及其他相关费用,协商计价。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18日 资料来源: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官网(www.gzeca.net)· 查看原文

关于揭阳市榕城区中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5-18

粤标定复函〔2022〕45号 揭阳市建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揭阳市榕城区中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6年4月26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资金来源为贷款及自有资金。发包人揭阳市建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广东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项目采用清单计价方式,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组价,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据上传资料,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采用Φ850mm三轴水泥搅拌桩套接一孔法施工,发承包双方就Φ850mm三轴搅拌桩清单项目的计量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Φ850mm三轴水泥拌桩清单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以三轴每m计算,群桩间重叠部分不扣除,套打成孔部分不计算工程量,套打费用不作调整。承包人认为,套打成孔部分可以不计工程量,但套打成孔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应予计取,具体应参考《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8期)》(粤标定函〔2021〕67号)规定,相应项目(包括非套接部分工程量)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50,其余不变。 我站认为,本项目基坑支护工程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的Φ850mm三轴搅拌桩,应按成桩完成后的设计尺寸计算其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确定依据《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的解答( 第 29 期 )》(粤标定函〔2022〕40号)有关规则进行计算。三轴水泥搅拌桩使用套接一孔施工方法的,应套用定额补A2-124-1子目,工程量按成桩后的实体桩桩长以三轴每m计算,所有桩的工程量(包括非套接部分工程量)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5,材料费不变;空桩部分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乘以系数0.5,扣除材料费。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13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关于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2-05-18

粤标定复函〔2022〕44号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住院综合大楼、感染病科楼)施工总承包(第一阶段)工程项目涉及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本项目地点在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院内,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项目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招标图纸说明中要求送风、排风系统配置空调过滤器,空调风机盘管及空调风柜回风口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招标清单中未开列空调过滤器、空调消毒装置的清单项目,发承包双方对空调过滤器和电子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此情况应属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存在出入,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明确说明,投标人应以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出的清单结合招标图纸进行报价,投标时已经考虑按图施工完成的价格,结算时不进行调整。承包人认为,设计图虽有说明需配置空调过滤器、空调消毒装置,但缺少大样图、平面图、系统图及技术参数要求,属于图纸不明晰,且空调部分清单项目也未说明包含空调过滤器和空调消毒装置,不属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应属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故予以计价。 我站认为,查询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空调过滤器、空调消毒装置没有单独开列的清单,也未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之中,应属于工程量清单漏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12.1.1.4约定予以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5月6日 资料来源: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www.gdcost.com)·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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